針對美國檢方起訴聯電以及晉華共謀竊取營業秘密案,聯電今天發表重大訊息指出,該起訴書指稱,聯華電子與其若干員工於2015年共謀竊取美光公司的營業秘密,並利用此一資訊為與聯華電子簽訂有技術合作協議的中國大陸公司福建晉華公司進行技術研發並移轉。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上與先前美光公司對聯華電子提起民事訴訟所主張的內容是相同的。
聯電表示,該公司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先通知聯華電子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表示遺憾。聯華電子是臺灣半導體產業的領導公司之一,持續研發積體電路及其他技術近40年。聯華電子不僅投注無數資源進行相關技術的研究發展,並且在世界各地擁有數以千計有效的技術專利佈局。對於任何聯華電子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華電子都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回應該等指控。
美國聯邦法院指出,福建晉華、聯電和3名聯電員工在加州被起訴,根據起訴書,何建廷2016年加入聯電,並有計劃的竊取美光DRAM的設計和生產流程,之後再根據陳正坤的合約,將這些技術轉移給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