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小姐向本刊表示,自己無端被扣款40元相當不滿,找上Uber的一名客服主管詢問退款事宜,客服主管表示會再與她連絡,但後來就再也沒有打電話給她,僅以電子郵件表示要退還取消手續費40元,更沒提到要給消費者的「補償措施」。
謝女後來向台北市法務局提出申訴,消保官因此召開2次協調會,Uber代表均未到場,僅用電子郵件回覆已完成處置,不會派人出席,讓謝女認為根本沒誠意。
律師王琇慧表示,消費者主張Uber未完成服務卻逕行扣款,只是單純民事的債務不履行糾紛,可能無法透過刑事訴訟方式解決。而款項事後也經消費者抗議返還,消費者雖能另外請求Uber給付於等待還款期間內的法定利息,但效益相當低落。建議消費者或許可向台北市法制局詢問,能否將Uber消極處理的方式列為消費糾紛案例,才有警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