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土地潛在利益驚人,目前債權人新光銀行以50億元之債權聲請拍賣,本案土地雖因鄧文聰涉掏空幸福人壽案而遭北檢及高院諭知扣押,號稱全台最貴停車場。
不過,根據刑法第38條之3第2項規定「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聲請拍賣抵押物時,若經拍定,執行法院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其刑事扣押之效力,自動移轉至抵押物之拍賣所得,意即拍定後仍可聲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土地所有權仍可移轉。
富創公司認為,陳姓司法事務官也知道D3拍定後應塗銷刑事扣押登記,因為他曾在D3拍賣案作出裁定提到:「本件倘拍定後,除依法塗銷本院所囑託之查封登記外,將依最高法院刑事庭裁定意旨,函請台北地檢署、高院刑事庭通知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此外,富創公司認為包括二拍及三拍的執行命令中,針對土地使用情形欄第4點註記「拍定後本院僅辦理本院所囑託之查封登記之塗銷,非本院囑託所為之其餘禁止處分登記,本院無從辦理塗銷,請投標人特別注意」,已足以影響拍賣人投標意願及潛在投標價格,全案執行過程疑點重重,盼檢方盡速查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