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8 05:58 臺北時間

【心理學S01E09】我們與惡的距離,那些犯罪心理學能與不能拆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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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本集心理學好好玩介紹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者到底都在做什麼?也思考罪與罰。
犯罪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本集心理學好好玩介紹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者到底都在做什麼?也思考罪與罰。
好好玩第一季節目將要到尾聲,邀請大家來填問卷,抽獎品!詳細活動辦法在本篇文末。
當無法從法律下手改變,或許教育就是我們的唯一途徑。試圖讓潛在的加害者,去接觸那些真實、看見受害者的悲傷,以更具道德人性的方式,來一步步改變飲酒後的行為與心理。
近幾年,台灣社會發生許多重大案件,一夕之間大家便得人心惶惶。面對犯罪,我們有辦法像福爾摩斯去抽絲剝繭,加以預防嗎?談到讓大眾恨得牙癢癢卻難以嚇阻的酒駕事件,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又能怎麼解?
今天很開心邀請到一位特別來賓,跟我們從心理學聊犯罪。這位特別來賓不只是犯罪心理學專家,他聲音好聽又很會講故事,也是廣播金鐘獎的得主戴伸峰,我們因此不小心聊了1個多小時,此主題將分成上下2集播出。第9集戴老師會與我們分享犯罪心理學到底在研究什麼?我們有辦法透過心理學,描繪出嫌犯的樣子嗎?想便宜行事的酒駕心態有辦法避免、改變嗎?

從日本神戶少年殺頭事件思考:人為什麼會犯罪?

今天我們邀請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的戴伸峰老師,他的背景是心理系畢業,博士班到日本研讀社會心理學。因緣際會下碰上當時日本少年法修正,也正是轟動一時的「神戶少年殺頭事件」,主角少年A服完刑後,以第一人稱出版自白書《絕歌》。
從《絕歌》裡提到的犯案場景過程,進一步了解到此少年會從殺人行為得到性興奮,他的精神科醫師診斷時也發現,少年A小時候看的漫畫情節有著許多斷頭、分屍等不合理的劇情,少年竟然就把劇情實體化,殺害了另一名小孩。
正因為這樣駭人聽聞的社會案件,引發了日本政府重新探討少年法的定義,從原本16歲以上適用少年形式降至14歲。在當時的氛圍下,許多人開始好奇犯罪何以成形?這整個社會又是如何影響犯罪?甚至是近一步從人的角度去剖析心理。

犯罪心理學研究什麼?

大眾都對犯罪很感興趣,對犯罪的想像與認識,不外乎是來自國外影集如CSI、或是能看穿大小線索的福爾摩斯,希望能透過心理學來抽絲剝繭;但其實在台灣談犯罪的心理系並不多。
犯罪心理學究竟在學什麼?犯罪心理學其實是很後期才有的學問,必須奠基在心理學之上。在探討犯罪時,最根基的學問就是「犯罪學」,該學問最早期的觀點是「為什麼這些人會犯罪?」也是我們常在新聞上會看見的標題,如:盛怒之下不共戴天之仇把誰給分屍、一時衝動犯下大錯。
從數據來看,台灣的治安其實算世界上的前段班,一般而言農曆年後,監所收容的人會比較少,大概是6萬人在監所內;其中這6萬人的50%都是再犯。對比台灣整體2,300萬人,累犯與新收的罪犯比率是非常低的,且這些受刑人又有其中7成都是藥物濫用。
而為什麼這些人會犯罪呢、但在聆聽節目的你不會犯罪?犯罪學家試圖從家庭、環境、文化、民族等原因研究。然而對心理學家而言,我們會用比較微觀的角度,試圖理解這個人犯案的當下狀態是什麼,好比說情殺,為何大部分的人面對分手都能夠跨過,但對有些人來說他卻會演變成殺人復仇?更少數的人下手後甚至會分屍。心理學家最好奇的是:這些犯罪人有哪裡特別,他們跟我們「不一樣」的地方到底在哪裡?

「罪」的定義會隨時代演進而改變

知道犯罪心理學在研究什麼之後,令人最好奇的當然就是若我們熟讀犯罪學知識後,是否能像福爾摩斯一樣,從細微之處反推犯人的樣貌,甚至預防他們犯罪呢?戴老師的回答是:「基本上不可能!」因為每一案件都有其特殊性。
首先,要了解犯罪就必須釐清,罪與壞這兩者關係。大眾很容易會把罪與壞連在一起,然而仔細去想想這些「罪」,都是被法律、立法委員訂定出來的。提到犯罪一般人最常聯想到的是殺人、危害生命的事,但除了這些重罪之外,更多時候什麼是罪,是隨時代的價值觀而變動。在幾百年前許多人三妻四妾的,可沒有重婚罪;或如最近日本剛廢除掉通姦罪,然而在台灣目前的民情價值觀下,在婚約中與他人發生關係,仍是以犯罪處理。
在這裡值得思考的事情是,通姦究竟是道德還是罪?法律到底要制定到多細、又能規範到多廣呢?很多時候犯罪與否都是法律上的說法,再拿另一例來說,有些人會在Instagram上放較私密的照片,可能會觸及散播猥褻物品罪,但如果有人分享按讚你的照片,那他的罪會更大,構成妨害祕密罪。按不按讚與分不分享,也會變成論罪的證據,也就是說罪這個行為,正隨著新時代的科技與習慣而有所變化。
當知道罪會隨時代改變時,我們就能回過頭來回答:犯罪學是否能以一點線索,就有辦法能反推側寫罪犯呢?這必須建立在大量的觀察結果如大數據,隨時代改變的特性變化。
舉一個實際數據例子,到大賣場逛街,很多人停車喜歡停在出入口,除了方便,從治安角度而言那是個人來人往的位置。但是,人來人往其實還是會有危險,會讓人戒心降低。99%的人都會覺得人來人往等於安全,如果現在有其中1%的人,就利用這樣的想法特性去犯罪,你就完蛋了!而這一個人,就會變成犯罪上被特寫研究的對象,讓我們試圖去了解這「不一樣」到底發生在哪裡。
犯罪心理學看這些特殊犯罪的人,往往會發現他們比一般人敏感,在犯罪時的模式很極端。有一種犯罪人的手法精緻到我們無法破解,比如精密規劃地默默掏空公司;然而有另一群人彷彿沒大腦,像是喝了酒還開車回家,被很強的衝動性影響。
這一門描繪歸納的學問,就稱為犯罪側寫(profiling),目前美國是犯罪側寫做得很傑出的國家,他們看到犯罪的第一個反應,就會特別把種族、宗教、文化等因素拿出來探討。回到台灣來講,我們警察辦案時則是會去找地緣關係,像是偵查棄屍案總不會把屍體丟在馬路,反而會丟在荒山郊外。這種地緣關係就能幫助警察推理破案,假定今天犯案者他不是高雄人,在高雄犯案的話對於非當地者來說,棄屍手法就會顯得粗糙。

衝動,那些讓人犯罪的推手

至於哪些人會犯罪呢?除了剛剛提到那些規劃犯罪的人,大多數犯罪背後的推手都是「衝動」,把心理學所說的理智線給扯掉。衝動之後麻煩就來了,不論犯什麼罪都會留下物理上的跡證,犯下殺人罪時,會留下最大的麻煩就是那具遺體。
留下的遺體究竟要花多大的功夫處理呢?去年台灣的社會新聞「水泥封小姑」,犯罪人趁小姑洗澡時,拿啞鈴殺死她,犯案前預備了3包水泥要封屍,調和後卻發現3包的量只夠埋到大腿;不得已再出去買3包,結果只埋到腰,陸續再出去購買數次,總共用10多包水泥。
仔細推敲,要買10多包水泥並非一次衝動能辦到的事,通常要因為衝動殘害另一人的生命,只需要幾分鐘,情緒過去就沒了;後續要如何掩蓋這些證據,就需要花大量的思考與規劃。
也就是說要犯罪,前面會有一段很長的醞釀期,必須跟你的大腦作戰,通常大腦會有理智來設下很多停損。當我們一次又一次的把自己的理智向前推,到所謂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時,那股衝動就會讓人犯下罪行。
對於一般沒有犯罪的人,都會將犯罪這件事停在「做完」,比較少人去考慮後續的處理;而這些後續的處理其實又是犯罪研究中很重視的一塊,讓我們了解犯罪人如何應對這些他留下來的線。

酒駕是便宜行事的心態 教育比懲罰重要

若將衝動套用到最近的例子,最近頻傳的酒駕傷人、甚至殺人的犯罪,就是一明顯案例。酒駕通常都不是預謀發生,我們該如何去看待這樣的酒駕者?
仔細將台灣過去針對酒駕的懲罰,會發現一些演變;大家印象最深的酒駕事件大概都是葉少爺,這件悲劇發生之後,政府就把酒駕提昇到公共危險罪的範圍,同時警政署增加酒測頻率。在法律與安全層級都提高時,要回過頭來問的事情就是,飲酒者為何還要開車呢?因為他們要回家。
就邏輯而言,要達成回家這個目的,並不構成犯罪。當然單論喝酒開車就是犯罪,若分開來看,這其實是3個獨立事件:包括「喝酒、開車、回家」,只單獨做一件事的話都不會構成犯罪,喝酒不等於犯罪、開車不等於犯罪,回家當然不會是犯罪。
大眾總有一個疑問是:為何酒駕不重罰?法律必須從2個層面下手討論,其一是犯罪人的犯意,也就是他當下的心理;另一是犯行,也就是他所犯下的行為。以酒駕傷人來說,犯行很明顯就是致使另一個人危害;犯意的判斷就麻煩多了,回過頭去探尋他在決定酒後駕車那刻,究竟是為了殺人?還是為了回家呢?正因如此我們合理推斷,百分之百的酒駕傷人並非因為要殺人而開車,反而是因為喝酒,使得犯罪人的判斷力降低,對法官來說,該人並不是「故意的」。
前陣子有人提議要讓酒駕刑罰加重,好比以鞭刑來懲罰。然而,屁股打一打、結痂之後或許就忘了,頂多躲在家裡一陣子;下一次再出門喝酒,通常也是抱持著便宜行事的心理,認為自己應該不會這麼倒霉再被抓到。
很多酒駕者都是抱持著貪圖方便的心理,認為家很近,並同時誤判自己的認知功能,認為自己還很清醒、請代駕或搭計程車反而才是麻煩,再再顯示了酒駕者便宜行事的心態。但法律真有辦法改變便宜行事嗎?法律向來只制裁行為,改變不了我們的態度與心理。
當無法從法律下手改變時,或許教育就是我們的唯一途徑。試圖讓潛在的加害者去接觸那些真實、看見受害者的悲傷,以更具道德人性的方式,來一步步改變飲酒後的行為與心理。
今天很開心邀請戴伸峰老師來聊聊犯罪這回事。本集我們如同福爾摩斯,從科學、心理學的角度剖析犯罪。許多罪犯會經歷很長的醞釀期,處在強大的衝動中下手,當然也有隨機衝動、毫無預謀的犯案;每個罪犯都有自己的故事與成長過程,我們難以找出一個共通點或預測指標。若想了解與防範犯罪,還是必須從教育下手。
下一集我們將就性侵犯案討論,戴老師將分享他深入監獄與性侵罪犯接觸的經驗故事。以及面對近幾年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心理學的研究是否能歸納出些原因呢?下週五早上6點我們在「鏡文化為你朗讀」的頻道見。

來來來哩來!填問卷抽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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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9.2.20(三)-3.10(日)23:59截止。 3.11(一)上午公布得獎名單。

➽活動辦法: 只要填寫各節目問卷,填完後留下連絡信箱或手機,每個節目都提供3本獎品抽出幸運兒。數學老師說:3份問卷都填,中獎機率會大大提升唷!

--註1:本活動歡迎世界各地的讀者給我們意見回饋(寫什麼語言我們都會試圖理解),但是礙於寄送問題,中獎者若無在台灣國內可寄送的地址,獎品將候補給下一位幸運兒。

--註2:若3個問卷都填,就有3次中獎機會;然而為求公平,若已中獎,第2份再中獎,便將機會順延給下一位。

--註3:本活動需留下聯絡方式,若未留聯絡資訊或公布後24小時內未回覆,視同放棄資格,將自動遞補下一位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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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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