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於犯罪的恐懼感,其實是因為「犯罪」會帶來的一些心理因素,也就是對於安全感的威脅。”
從這一季開始,《心理學好好玩》將從原來單純討論心理學光明面的部分增加廣度,跟各位談談心理學的黑暗面、惡魔面。這集由我、專門聊人內心黑暗層面的小惡魔戴伸峰,來和大家聊聊最能夠代表「惡魔」的一個行為──「犯罪」。
聊一點犯罪、聊一點心碎
電視、網路上鋪天蓋地的犯罪新聞,總會讓我們驚呼:「這個世界怎麼充滿了負面的訊息!」不論是否犯過罪、喜不喜歡接觸「犯罪事件」的議題、是否實際遇過犯罪事件,「犯罪」就像空氣般存在在我們四週。就像之前台北捷運殺人事件後,很多人不敢搭捷運,或是在搭捷運時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會惶恐。的確,犯罪事件雖然感覺無形,卻真實地存在於社會的每個角落。因此,本季會跟各位聊一點犯罪、聊一點心碎,將以真實犯罪的案件來剖析犯罪的成因,並提倡預防犯罪的理念,希望大家不要再戴著有色的眼鏡,而能真正地、很清晰地,並以修復地角度來看待社會所發生的一切。
犯罪心理學是什麼?
「犯罪心理學」是什麼呢?當我每次在校園裡問:「什麼是犯罪心理學?」大部分聽眾都會回應我:「唉呀,就是那些壞人啦!」但這個回答其實很傷腦筋,到底什麼是壞人?其實如何定義何謂好人、壞人、犯罪人、非犯罪人,一直以來都引起社會很多的論爭。而我們對於「犯罪」的印象,可能也是來自一些流行的動畫、電影或影視作品,像是《名偵探柯南》《金田一少年事件簿》《CSI》等等。
「犯罪」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要研究?當年我在日本東北大學心理學研究所研讀博士,就有很多人好奇我為什麼會想去日本留學?是否因為日本的犯罪現象很奇特?確實,日本發生了一些對臺灣來講是非常匪夷所思的犯罪事件,像是2008年的「秋葉原無差別殺人事件」,又或是1997年的「神戶少年殺頭事件」,又稱「快樂殺人」事件。這個案件之所以知名,是因為在1997年日本5月底左右,一名11歲的被害者被殺害後,頭顱被割下來棄屍。加害者事後陳述:「我是感到無比的快樂跟興奮啊!所以我做了這件事情。」日本媒體以非常驚悚的「快樂殺人」名詞來稱呼這樣的犯罪行為。
我在日本求學時研究主軸以「犯罪」以及「犯罪心理學」這2個角度為主,接下來這季將會以台灣本土、日本甚至歐美實際發生的案例,談談這些犯罪事件背後的成因,以及我們應該如何防治這樣的犯罪現象。
人為什麼會犯罪?從一個問題,檢測你對於「犯罪」產生的看法。
在討論犯罪之前,先以一個問題來檢測大家對「犯罪」產生的看法。
你覺得「犯罪人」跟「一般人」在出生的當下,犯罪人跟一般人是否一樣?
大約90%-95%的人會選擇:犯罪人跟一般人在出生的當下是「一樣的」。選擇「一樣的」,代表你對於「犯罪」的看法傾向於「犯罪社會學」。「犯罪社會學」主旨在於:人生而基本上差距不大,初生嬰兒潔白無瑕、沒受到環境的汙染,當然是天真無邪;「犯罪」都是後天環境造成的,有可能是家庭功能不健全、學校教育失衡、社會環境不良、失業、經濟不景氣等諸多原因,這些莫衷一是的意見都導向──「犯罪是由環境負面因素所造成的」,也就是:犯罪其實是根基於環境的惡化,使原來天真無瑕的嬰兒在成長過程中漸漸被染上色彩。換句話說,傾向「犯罪社會學」的人認為「犯罪」都是「環境」惹的禍;而想將「犯罪人」變回原來的「一般人」,就需要靠監禁、處罰、矯正、教育、更生等方法來矯正。人犯錯就得付出代價,所以在台灣我們有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監禁)、財產刑(罰金),3種不同的處罰方法 ,其實也就是透過「教育」,來讓這些犯罪人未來有機會變回一般人。
另外約5%-10%的人,會選擇:犯罪人和一般人出生時是「不一樣」,因為你對於犯罪的印象比較偏向「犯罪心理學」。換句話說,你認同的是「個體的差異」,也就是每個人生而為不一樣。除了基因上些微的不同,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即使把一些天生的生理疾病撇去不談,每個人本來就有極為微小的個體差異。這種先天的差異為何會帶來犯罪的可能?舉例來說,「智商」的差別可能會讓人就讀不同的學校,但若有人的智能狀態讓他無法接受正常的教育,社會福利、醫療就需要介入,使他們變成社會扶助的對象,這些的「社會弱勢」可以拿到較多的社會資源來幫助他們。但,若有些人天生不太會讀書、智能狀態不好,卻沒有嚴重到需要社會福利的介入時,他可能變成成績表現的後段班,甚至無法獲得足夠的社會資源,讓他反而成為社會上被資源剝奪的一份子。這種資源被剝奪的感受,可能會進一步地激化他其他弱勢的差異,或許「犯罪」最後就成為他與社會對抗的方法。國內、外針對受刑人的研究顯示,世界各地區的受刑人平均智能確實比一般同年齡層較為低一點點。他們並不會因為這智能的一點點差距而需要接受啟智教育,卻導致了他在出生當下的立足點和其他人不同,使他們適應社會時產生了差異。
上述2種回答,可以釐清大家心中對於「犯罪」的想法。無論你是傾向「犯罪社會學」還是「犯罪心理學」,知道自己的立場便可以在未來的討論以更為學理、理論的方式來看待犯罪,也能讓你的視野變得更為清晰、明朗。
世道衰微,台灣犯罪率越來越高、越來越可怕了…?
日常生活有很多和犯罪相關的概念需要釐清。例如,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會談到「壞人」,但壞人並不是法律名詞;「犯罪」必須依據法務部所公布的資料為準;犯罪確定的人我們稱為「受刑人」(通常在監獄),未被確定犯罪但有嫌疑的稱為「嫌疑人」(可能還暫時收容在看守所);而那些身邊發生、卻未被抓到的犯罪人或事,我們稱它為「犯罪黑數」,也就是無論警方或社會都尚未偵測到的犯罪行為。
很多人認為台灣犯罪率一直在惡化。回答這問題之前先猜猜看,現在有多少人被收容在台灣各地的矯正機關或者監獄裡面?曾經有觀眾猜過「100萬」,但其實台灣的監獄基本上都維持著5萬7到6萬2左右的受刑人,也就是接近6萬人。若與全台2,300萬的人口相較之下,6萬個犯罪人感覺似乎沒有太可怕。確實,從實際的量化數字來看的話,台灣犯罪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可怕;很多人之所以會覺得犯罪率惡化,是因為許多可怕的案件(鄭捷、小燈炮事件等)攻佔新聞的各大版面使人人心惶惶,但這其實都是心靈上的恐懼感。坦白說,這些極為重大的無差別殺人案其實在台灣犯罪現象只是極為少數;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如分屍案等)雖然看起來很多,但那是因為這些案件聽起來非常恐怖、有違常理思考,就會讓人感覺台灣的犯罪率正在惡化。若從量化的資料來看,台灣地區的犯罪現象其實並沒有極端惡化,這是第一點必須要跟大家澄清的。
如果犯罪率沒有惡化,那是不是犯罪變得更凶狠了呢?像是聚眾鬥毆、KTV鬧事,好像天天新聞一大堆。不過我們若從「質」的變化來看,台灣6萬多的收容人中,大致5到6成的人是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也是藥物濫用成癮者),也就是監獄裡近半數以上的人其實都與毒品有關。毒品是高度危險性的藥物,雖然它原本做出來時可能只是某種藥物,但因為它沒有即時的致命性,卻帶來高度的歡愉感和心理酬賞,使吸毒者難以自拔、成為毒品的俘虜。此外,其他的收容人有不少是因為「酒駕」而入監。無論毒品或酒駕,雖然會對一般市民心靈造成壓力,也確實是治安惡化的主要犯罪來源,但是除掉這2項,那些傳統上造成社會治安震撼的一些犯罪現象(如殺人、擄人勒贖、撕票、綁票等),其實並沒有很常發生,所以也就沒有近年來犯罪越來越凶惡的問題。
既然台灣的犯罪率沒有惡化、也有大半的人是因為毒品或酒駕入監,人為什麼會覺得犯罪無處不在?我們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每半年會做一次全國人民治安滿意度調查,很有趣的是,台灣人民對治安滿意度總是一半的人滿意、另外一半的人「極不滿意」,非常M型化的結果。人民對於警察的態度,也大概是滿意、不滿意大概一半一半。明明犯罪現象並沒有想像中的多、可怕,自己或身邊的至親好友似乎也沒有那麼多人真正遭遇重大犯罪,為什麼我們仍然覺得犯罪總是出現在我們四週?
害怕竊盜是因為東西被偷了嗎?
人對於犯罪的恐懼感,其實是因為「犯罪」會帶來的一些心理因素,也就是對於安全感的威脅。就以人類最傳統的犯罪「竊盜」來說,或許很多人家裡曾被闖過空門、腳踏車或手機被偷;不過,警政署的資料顯示,台灣的竊盜破案率在這10年間已經從大約70%提升到接近87%,但大家仍然害怕竊盜。這難道是因為自己的財產被偷走而感到害怕嗎?我們來舉一個例子,說明「竊盜」之所以讓人害怕的原因。
情境一:有一天,你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陽台,回家後卻發現自己最喜歡的內褲不見了?!自己原本的東西消失了,一般人對於這種「竊盜」都應該會害怕,因為覺得自己的東西消失,卻又不知道它是怎麼不見的。
情境二:回家時發現晾在陽台的衣服全部都還在,卻有另外一件不同性別的內褲被夾在中間。東西完好無初、沒被偷走,但這種的恐怖感似乎比情境一又更加了一層。
情境三:回家後衣服沒多也沒少,卻全部都已經整整齊齊地摺好放在床上了。相較於情境一和二,情境三的恐怖感似乎最為強烈。
從這樣的比較來看,「竊盜」之所以讓人害怕,並不是因為自己的東西或財產消失,而是來自於「敵在暗,我在明」的感受。我們不知道對方為何會進入到我們的生活領域裡,這種犯罪現象就會對被害者產生很大的心理創傷。因此,相較於對受害者造成財產上的損失,「竊盜」破壞受害者的安心感才是這種犯罪最大的殺傷力。
酒駕為什麼令人厭惡?
再來談談最近很紅的「酒駕」議題。雖然大家都知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還是有很多人酒駕,都是因為人的惰性、「不小心」、為了方便、怕麻煩,而對於守法行為有怠忽感。雖然很多民意都希望把酒駕(尤其是連續酒駕)修正為故意殺人罪,但絕大部分的人並不是故意殺人,而是因為貪圖方便而酒駕,卻造成了種種悲劇。因此,酒駕之所以讓厭惡,就是因為加害者在喪失了自我理智控制的情況下,自己的疏失而使被害者在完全不明所以然的情況之下離開了人世,帶給了其他家庭一生的遺憾,這才是酒駕之所以讓人厭惡的地方。
其他的犯罪現象?
除了竊盜、酒駕這些比較為人熟知的犯罪外,還有一些比較奇特、卻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犯罪。舉例來說,為了要佔到停車位,很多人會以肉身擋車,這除了違反了交通的安全性,也有強制罪的問題。又或是,近年來很多的偷拍、私密照外流等等,就以陳冠希裸照外流為例。雖然陳冠希被迫離開香港演藝圈,但最後真正被判刑的其實是散佈照片的兩名網路電腦工程師。因此,當散布不雅或具性暗示的照片出去,除了可能扯上性騷擾防治法,更可能因為被他人轉貼而犯了妨害秘密罪。
談到網路,也不能不提所謂「鄉民的正義」,也就是許多人喜歡在鍵盤上擔任福爾摩斯、或是針砭時政。在網路上的任何的言行、甚至按讚與否,其實背後都具有法律責任。前陣子論及死刑存廢問題時,我們中正大學一位法律系的教授因為立場和大多數人不同,被網友謾罵、甚至對他本人及小孩發出恐嚇言論。這名教授本著教育者的立場,挺身出來狀告這些網友,這種宣示性的表現就是要讓大家反思──當我們在為了「鄉民的正義」時,要認真思考寫這些言論、按讚時,其實都要為自己負責,因為它的背後都是有法律責任的。
今天這集主要探討人為什麼會走上「犯罪」這條路,以及為什麼他們會讓別人陷人於不義。犯罪雖然比我們想像中來得少,但卻無時無刻都會存在在我們身邊。下週將由小天使蔡宇哲來和大家談談什麼是「誠實」。誠實人人愛,但是人天生就會誠實嗎?大家下週在《鏡文化為你朗讀》頻道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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