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5)日交通部長林佳龍受訪撂狠話,指這次罷工嚴重影響到旅客、旅行業者權益,若後續處置不妥,交通部將在檢視航權與航線時,都會進行檢討。加上先前蔡英文總統表態,希望勞資雙方理性溝通,也呼籲長榮航空應抱持「珍惜、疼愛空服員」的心態。
隨後就在勞動部積極協調下,似乎出現談判曙光,今(6)日勞資雙方第3度重返談判桌,下午2點開始起進行閉門會議,雙方最終簽下團體協約,正式宣告17天的罷工行動落幕。
至於相關服務何時能重返正常軌道,長榮航空表示,預計7月底前可陸續恢復正常營運,下月也將會視組員調度及旅客需求,進行部分航班的調整。
資方放棄的和平協議約定如下:
第一條、不得對公司員工有任何霸凌、歧視、貶抑或其他任何違法或不當之言行。
第二條、不得發表汙衊、詆毀公司、公司經營階層及其員工、股東的不實言論。工會屬成員及會員違反本條任一約定者,工會應按所屬成員及會員之違約行為數,每行為支付公司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0萬元。不同會員或成員之行為,視為非同一行為。
第五條、工會同意若於和平期間過後有發動罷工爭議行為之必要,至遲應於開始罷工(包括但不限於宣布、發起或執行罷工)之30日前,對公司、全台旅行社及相關公部門書面通知預告下列事項(開始罷工之具體日期、罷工期限、退場機制、使參與罷工人員回復得提供勞務之狀態所需時間、罷工期間設置封鎖線及糾察線之地點),否則應就因其未預告罷工而受有損害之人,負擔一切、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