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調查,吳振富共4次請女助理刮痧按摩,吳還將上身襯衫解開最上面二顆鈕釦,衣領往後褪至肩膀以下位置,命令女助理使用刮痧石於受評鑑法官頸、肩、背部刮痧,再以手指、手掌塗抹萬金油,以直接接觸皮膚之方式,按摩他頭部、太陽穴、頸、肩等處,每次刮痧按摩時間約15至20分鐘,次數共4次。
女助理對於被吳法官要求代為刮痧按摩,且過程有肢體接觸,感覺不舒服及不受尊重,今年3月間即以LINE傳送訊息,向吳法官表達男女有別,如果法官身體不適,建請由其他男性同事協助等語。
女助理在反此事後,竟遭職場霸凌,吳法官大約有一個月左右時間,不交辦事情予女助理,開會也不通知女助理參加,還嗆女助理說,自己是事磊落之人,竟遭質疑人格,對LINE訊息內容相當不滿,並詢問甲助理是否真的需要這份工作,難道不能去外面事務所工作?
吳法官在遭查後,竟還找當事人企圖串供,要求當事人預先統一說詞,是「刮痧」而非「按摩」,且要說是出於同仁善意,並非畏懼權勢所為,並要求女助理對院內調查能口徑一致。
吳法官辯稱,因為法執行處同仁常須外出,進行查封、履勘或其他強制執行行為,同仁若有身體不適或中暑,同仁相互以刮痧、按壓穴道等民俗療法排除不適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且女助理為人熱心,常主動關心並協助同仁。
吳法官說,自己因家中事情心力交瘁,執行處業務量又極為繁雜,身體極度不適,幸好杜書記官略懂穴道按壓及刮痧,為他刮痧2次,但因力道太強,隔日筋骨痠痛。同仁告知他,女助理有顆刮痧石及類似萬金油的物品可以協助,他在極可能昏厥的情形下,沒有能力自行開車就醫,於是請女助理至辦公室內幫忙刮痧及頭部穴道按壓,症狀確實緩解。
至於串供,吳法官辯稱,今年6月間,院內傳出他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他想到應是刮痧這件事,因此與女助理通話說明,避免以訛傳訛,他也強調,刮痧是自己提出請求幫忙穴道按摩,女助理主動提及稍微順便按幾個頭部、頸部及手部穴道,會促使身體機能回復更快,刮痧石及類似萬金油之物品是刮痧必備品,並非按摩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