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8月間踢爆新竹地院資深庭長吳振富,將法官助理當成家僕使喚,買房子也拗助理幫他看屋、排旅遊行程,到學校兼課還請女助理備課及出考題,司法院查出,不僅如此,吳還迫女助理替他刮痧、按摩,女助理不從,竟遭霸凌及暗示調職,此外,吳男在事發後遭調查時,還找相關當事人要求串供,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吳已不適任法官,去年12月間決議予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
吳振富遭本刊踢爆後,卸下庭長一職,目前擔任法官,法界盛傳,吳振富長期對女助理有不當舉措,在司法界已不是祕密,新竹地院內部也都知道此事,但卻一直未予處置,早已議論紛紛,吳振富也因此變本加厲,還要求被害人串供,直到本刊踢爆後,才移送司法院懲處,引發官官相護的議論,司法院得知此事後,立刻調查,並決定予以重懲,吳振富遭女助理拒絕按摩後,曾要女助理考慮換工作,如今他自己面臨遭懲處沒了工作。
本刊調查,司法院在此案並無調查權,依法必須由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去年12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結果出爐,吳振富的不當行為罄竹難書,司法院即考慮予以停職,並依法請吳振富申辯,由於吳振富說法避重就輕,推說是助理自願幫他的忙,司法院決定下重手予以停職。
目前吳振富領是比照公務人員的1級,本俸為5萬6930元,加上專業等相關加給,他每個月薪已是法官的最高等級18萬餘元,遭停職後,僅能領本俸的一半為2萬8,465元,不必上班,等監察院移送職務法庭後,若最終未予撤職,之前少發的薪俸要再補發,但若撤職,吳振富即喪失法官資格,也沒有法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