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遠航去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局停飛未在60天前提報,因此遭開罰300萬元,同時報請主管的交通部廢證,儘管遠航昨天仍發文給民航局,要求復飛,仍在今天遭廢證。
成立於1957年的遠航,在1993年開始經營國際線,卻在2008年發生高層掏空事件,一度短暫暫停營業,後來由樺福集團張綱維注資,於2011年復飛。不料張綱維接手後,財務問題仍未解除,經營危機頻傳,直到去年12月12日,才宣布隔日起暫停營業。
儘管張綱維事後出面,表示已經找到10億元資金,但後續仍未發出員工薪資,也因此交通部才會在今天宣布遠航廢證。據了解,交通部在廢止遠航許可證後,原屬遠航的國際及兩岸航權也遭廢止,而原本6條國內航線,將由民航局協其他航空公司協助;至於後續消費者權益及員工權益,行政院也會妥適處理,或安排轉介到其他航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