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轄區內有不少KTV的派出所主管也無奈指出:「修法前他們喝完酒打架,酒醒後互相不提傷害告訴,我們也只能依社維法來辦,但最後往往只是罰錢了事,完全起不了嚇阻作用,導致惡性循環。」
林子翔表示,對於防治街頭、KTV暴力犯罪,新北市警方會要求同仁,對於轄區內的治安堪慮人口要確實掌握,如此一來,當有人鬧事時,就能夠馬上得知其身分,也可以提供給檢察官參考。
林更表示,這些人打架鬧事,常常會波及到馬路上的民眾,且對公共秩序有一定的妨害,「我們會先看監視器畫面,對於『已經動手』的人,就會強勢執法,讓一般民眾得以安心。」
不過為了避免讓民眾在不了解修法後的嚴重性而誤觸該法,林也指出,目前正與這些KTV業者協商,希望可以在螢幕上秀上刑法第150條的修法,並且在假日晚上,先行臨檢並登記名單,如此一來,就可制約酒後鬧事的可能。對於修法後治安的改善,林顯得信心滿滿。
本刊調查,對於此次修法,警方從上到下是異口同聲的贊成,更認為強力執法才符合民眾對於治安的期待。打架絕非好事,但「避免重罪遭濫用」之餘,也能有效保護一般民眾,才正是考驗著執政當局的智慧。從前的那句玩笑話「打贏送法院;打輸送醫院」,確實可以呼應這次的修法,也可以提醒民眾,有事請報警,切莫逞一時之勇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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