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2點10分,台北地院家事法庭,針對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效力案作出宣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等同於認定張榮發生前留下「四子單獨繼承」的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將來若全案確定,張國煒預計可穩獲約140億元遺產。
一旦全案確定,張榮發所有法定繼承人,包括已故大房張林金枝所生4名子女:長子張國華、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已過世的女兒張淑華(由子女繼承),與二房李玉美及其獨子張國煒等6人,可以均分一半遺產特留分部分,另一半再由張國煒獨得,他共可分得遺產的約58.3%(12分之7)。
本刊調查,張榮發2016年一月過世後,由遺囑執行人向國稅局申報的遺產總額約240億餘元,其中國內遺產約67億餘元,由於目前繼承人對金額仍有意見,因此尚未完成核課繳稅,遺產仍無法進行分割分配,若暫以此數額計算,6位繼承人中,張國煒扣除要保留給另4位每人各12分之1的特留分,他可以分到12分之7、約140億餘元,其餘的100餘億元,再由大房子女與二房妻子李玉美均分,每人約可分得20億元左右。
張榮發在遺囑中最後寫下希望眾子女及孫輩們,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老四張國煒出走創辦星宇航空已順利開航,老大支持的專業經理人經營長榮集團,也有穩健表現。如今面對武漢肺炎衝擊,2房子女各自的事業都正嚴陣以待,如何實現張榮發生前的遺願「和睦相處,互相照顧」,正考驗著大房與二房共4個兒子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