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李男利用交友軟體SayHi,認識11歲的國小女童樂樂(化名),涉世未深的她被李男的甜言蜜語迷惑,沒多久就和李男以老公、老婆相稱。李男見樂樂上鉤,於是約她出遊,還趁機在虎頭山公園附近的公廁撫摸她的私處,因她沒有反抗,幾天後李男就把樂樂帶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樂樂的媽媽向本刊投訴時,提到女兒被誘姦一事,不斷哽咽,十分自責沒有保護好女兒,才會讓李男有機可趁,把女兒當洩欲工具。
李男與樂樂發生關係後,樂樂的媽媽也開始發現女兒的行為舉止有異,例如洗澡時間越來越長,還會長時間盯著手機。直到3月初,樂樂的媽媽才意外在女兒手機裡,發現許多胸部、私處的自拍照片,一問之下才知道,這些都是李男要求樂樂傳給他的。
樂樂向媽媽坦承,她與李男發生多次性關係,其中幾次還是李男趁樂樂家人不在,侵門踏戶到她家中發生關係,事後李男還帶著她去買避孕藥。更離譜的是,李男甚至還會趁著樂樂外出倒垃圾、買東西等特定時間,在她家附近守候,把她帶到住家頂樓或樓梯間發生性關係。
樂樂的媽媽秀出一張張女兒與李男的對話截圖表示,李男除了有戀童癖,似乎也很愛玩SM,對話中他不但以「主人」自居,還把樂樂稱為「母狗」,對於女兒被糟蹋,樂樂的媽媽很難過,也大罵李男無恥、下流。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