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3個月後,李男還是三不五時出現在樂樂生活圈,樂樂爸媽都快被逼瘋了,不久之後,李男又藉故約樂樂離家,樂樂的媽媽忍無可忍,再度到警局控告李男略誘未成年少女。
李男被告惱羞成怒,以自己被樂樂的親友毆打為由,也對樂樂的爸媽及親友提出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告訴。樂樂聽聞後詢問李男為何提告?李男則惡狠狠地說:「妳爸媽要告我,我也要反告,讓妳爸媽一起被關!」
此外,李男還開了一個臉書假帳號反擊,把自己與樂樂的親密合照、樂樂妹妹的照片公布在臉書上,樂樂意外從臉書私訊發現,李男也用同樣的手法與其他女童來往,才知道他的甜言蜜語其實都是謊言,也終於死心,封鎖李男,從此不再聯繫。
不過,惡夢還沒結束。李男最近還把他與樂樂的對話截圖放上網路,部分網友不明所以,竟然指責樂樂設局仙人跳,導致樂樂身心俱疲、嚎啕大哭,更一直反覆地說著:「我會被他們逼死!」樂樂的家人除了心疼外,也怕李男會做出瘋狂的舉動,痛批李男已經快把他們全家逼瘋了,更不解為何台灣會有法律空窗期?
針對戀童惡狼不斷糾纏,律師蔡政峯建議家長,除了報警,也應盡快把惡狼持續與女童發生性行為的證據,如驗傷單或對話截圖交給地檢署,檢察官才能在第一時間,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惡狼有反覆實施之虞,嚴重影響女童身心發展等理由,對惡狼進行預防性羈押。
另外,若符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檢警也可在24小時內,將女童交由縣市主管機關保護或緊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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