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講究紀律,要求無條件服從,因而,軍人另由軍法管束,法庭是軍事法庭,法律是軍事法律。洪仲丘事件之後,軍法系統崩潰,撤銷軍事檢察、審判兩大功能,改由一般法院接掌軍法審判。在這之後,部隊訓練、管理,較前大不相同,上級軍官遇事應嚴管而不敢嚴管,但求無過,不求有功。因而,幾年來社會新聞版面上,不時出現軍人犯事、軍紀鬆弛案例。
整個社會輿論,尤其網路言論,對軍方頗為嚴苛。政府機構或學校出事,還有同情說法;軍隊出事,則是一面倒追究責任,橫豎要抓出倒楣鬼,墊背頂缸,扛下責任。流風所至,三軍部隊對於訓練、演習,也愈發小心謹慎。軍隊演習,視同作戰,既是作戰,就難免有死傷。
早年間,演習出事,領軍大將軍說法是:「軍隊嘛,哪裡不死人呢?」這話,欠缺同理心,冷酷無情,的確殘忍。這種心態,這種作法,早就為時代淘汰,不應如此漠視官兵性命。但另一方面,無論何種部隊,只要是實戰演習,的確存有一定死傷風險。老天保佑,最好不要出事;萬一出事,外界也應實事求是,看待官兵殉職事件,檢討原因,調查真相,從優撫卹傷亡官兵。在此之外,不應形成網路風向,一面倒非要打死軍方不可。
這次海陸弟兄操舟發生慘案,之後沒多久,海軍教準部策劃演習少校參謀,就在營區輕生。海軍方面表示,並未責備這位少校參謀,其死因還要調查。儘管死因不明,但不排除有可能,是因為過去每次軍隊出大事,外界責難壓力排山倒海而來,使得這位少校軍官心中畏懼、內疚,因而走上輕生途徑。
國軍肩負國家安全防衛,攸關台灣安危,一個經常挨罵、動不動就被網路叮得體無完膚的軍隊,不可能有高昂士氣。軍隊沒有高昂士氣,如何保家衛國?如何賣命演出?這次海陸操舟翻船,當然事出有因,軍方也有責任與義務,查明出事原因,提出對策,庶幾免於以後再犯。但在此之外,如要追究責任,須實事求是,不應一昧迎合外界抨擊聲浪,扭曲懲處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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