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上午,就讀高雄醫學大學的林姓男學生(18歲)在高雄市立文化中心涼亭練舞時,因為場地使用,與在該處練太極拳的傅姓老翁口角,2人發生拉扯,年輕力壯的林男,將老翁推倒在地,導致他頭部受傷,雖然老翁表明不願提告,但林生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款3,000元。
性格偏激的林姓男大生因此懷恨老翁,決定報復,他利用所學調製可致人於死的強酸「化骨水」,且為了取得製造原料,他謊稱要做實驗,拿醫院統編取信化工行老闆,取得管制性的「氫氟酸」等化學藥劑。
隔天,他持強酸再度前往文化中心涼亭找老翁「討公道」,2人一言不合,他突然拿出化骨水潑灑老翁,導致他頭部、臉部多處灼傷,老翁傷口冒出白煙,不停的哀嚎、求救,忍痛跑出距離現場100公尺處,終於不支倒地,目擊者報警送醫,但仍因傷重宣告不治。
全案一審判處林男無期徒刑,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林男已經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235萬。此外,法官考量他有持續性憂鬱症與邊緣性人格障礙,因此從輕改判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