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劍青檢改聲明全文:
一、彭坤業主任接受陳情處理違失之事件,自去(108)年3月21日爆發, 部長竟於同月27日將其調離現職並轉為高檢署主任,維持崇高殊榮,迄今一年半更穩若泰山,嚴重打擊基層士氣。儘管各界反對聲浪大,基層屢經催促,法務部仍無具體進展,據聞彭坤業主任已報請於今年8月27日以主任之姿退休,令基層檢察官深感憤怒,對檢察高層及法務部高層之作為極度失望。
二、依《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第4條之規定,職期審查會之審查結果,認為不予連任者,應由法務部提出於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檢審會)審議調任檢察官。從而該審議結果,毋庸法務部長之同意或核定。據109年8月14日檢審會開會內容始知,職期審查會早已作出彭坤業主任「不予連任」之審查結果,且據悉該決議早已於7月中作出,7月底即報送法務部,為何均未報送檢審會?迄今為何依然拖延?眼見彭坤業主任已報請退休,法務部是否刻意藉行政作業程序拖延?
三、為杜悠悠之口,並端正檢察風氣,塑造公平人事環境,請法務部勿再拖延,盡速於8月26日前召開檢審會,對職期審查會所作出彭坤業主任「不予連任」之結果進行審議(目前僅剩10天)。否則,請立即公告職期審查會歷次開會、報送法務部、法務部處理情形之所有日程,為何會拖到來不及?是否刻意拖延抑或人為疏失?均應查明公告,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