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對於二審以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函,認定梁男犯案時毒發藥效最強,最高法院認為,這二個鑑定,都沒有說明梁男何時施用毒品,二審也沒有傳喚鑑定機關的專業人員出庭釐清,就說不排除梁男案發時是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強、毒品藥效最強期間,達到無辨識能力程度而免除刑責,判決違法且不盡責。
至於二審認為梁男不會再犯,沒有監護必要,卻又要求桃園衛生局評估梁男精神狀況及是否應治療,更是遭最高法院批前後齟齬、理由矛盾,此外犯案的兇刀,二審竟疏漏沒有宣告沒收,也讓最高法院看不下去。
司法形象直直落,判梁男無罪的陳筱珮庭長合議庭經常是媒體焦點,這合議庭還審理華山分屍案認定凶手陳伯謙自首,從一審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此外,陳筱珮審理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案,也將被告魏揚等從無罪改判有罪,另原訂於9月10日有另件97歲老翁遭媳虐死案宣判,則是緊急喊停,延到年底司法首長人事案公布後才會宣判,梁男無罪案發回後,高院怎麼判?各界都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