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離譜的是,市價只要15萬餘元的ETC車道辨識系統,劉卻花了2倍、約30多萬元的社區經費建置,但遇到建商想要在社區外牆掛廣告、出清餘屋時,劉又以低於市場行情甚多的1.5萬元,將社區外牆租給建商,且整個決策過程都是他獨斷獨行,根本未尊重管委會其他委員或社區住戶的意見。
當有住戶在社區群組質疑劉承武時,劉妻還會跳出來反擊表示:「被羞辱、未能就事論事!我老公堂堂檢察官,在此被極盡人身攻擊…請重新改選主委…人身攻擊、侮辱人格尊嚴部分,我已截圖保留,將提起訴訟。」氣得眾多住戶直呼劉承武夫妻一言不合就要提告,有損檢察官形象,大家早就想換掉他這個主委。
住戶分析,劉承武涉嫌替建商護航的方法包括:要求擔任社區主委、要求住戶填寫委託書、週週開會拚點交、不斷設立社區規範、依建商解釋直接同意、協助建商代銷貼廣告、拆分總報價、討論預算不經設備委員、請建商找人做點交報告,最後完成點交及相關採購程序的發包後,就會辭去管委會主委一職。
由於劉承武之前曾替詐欺案被告提供法律諮詢,引發淪為吸金招牌的爭議,雖然劉事後喊冤,強調是遭偷拍利用,然而法務部長蔡清祥直言:「不以為然!」並請北檢進行了解,檢方也隨即分「調」字案,釐清劉是否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針對住戶的指控,劉承武強調,他絕對沒有當建商的門神,也絕對沒有貪贓枉法,相關爆料是他當司法官30幾年的「業力引爆」,是他的原罪。劉說,他因工作太忙,擔任社區主委的事,的確忘了向地檢署通報,面對議處,他欣然接受,也希望不要因為他,傷害到社區及其他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