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妻2012年11月結婚,2015年發現丈夫不安於室,在外面與多名女子曖昧,當時林男表示悔過、不會再犯,而她為了維繫婚姻,選擇消極的不過問丈夫交友,但並未拋棄配偶權,2019年6月,林男與陳姓小三共遊日月潭,林妻發現車子裡有不明女性球鞋、旅館住宿折價券、驗孕棒,她還在行車記錄器裡發現丈夫與小三親熱接吻的影像。
而此時,陳女發現自己並不是林男唯一的外遇對象,搞不好還是小四、小五,她憤而向林妻爆料其丈夫劈腿多女的劣跡,2人變成「婦仇者聯盟」。
大老婆具狀向台南地院控告丈夫,多次、且同時外遇多人,對婚姻不忠,嚴重侵犯其配偶權,造成她精神極大痛苦與壓力,因此求償撫慰金40萬:而小三則主動提供她與林男相約到汽車旅館的對話記錄,讓林男無所遁逃。
庭訊時,林男反控妻子個性驕縱、2人每次吵架後,她離家徹夜不歸,去年寒流來時,他只為細故,居然被妻子趕到客廳睡,妻子則在房內吹暖氣,林男自覺遭到妻子精神霸凌,婚姻才出了問題。
但法官認為,夫妻婚姻如有相處問題,應尋求適當方式,共同面對與解決,不得以感情不睦為由,使劈腿行為正當化,林男控訴妻子在這段婚姻也有過失,不足採信,判林男賠償撫慰金30萬元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