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某日,Y女在友人住處,與一群男女喝酒作樂,最後「喝掛了」,失去意識,也不曉得被誰載走,醒來後,發現自己身在新竹市某家汽車旅館,全身赤裸,下體還流出精液,顯然遭到性侵。
她向警方報案,並在女警陪同下,到醫院採集檢體,警方根據Y女描述,傳訊在場3名男性友人,但3人都表示不是他幹的!警方根據監視器,得知在場的張男將已經爛醉的Y女抱上一部計程車,研判他涉嫌重大,準備進一步蒐證。
沒想到,Y女這時打退堂鼓,不願指認,並拒絕複訊,僅憑監視器畫面,警方沒有足夠事證向院檢申請強制採驗張男DNA,進行比對,全案因此陷入膠著。
一直到7年後,今年7月間,新竹警方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意外槓上開花,查出張男曾率眾將一名彭姓男子押走,痛毆一頓,還搶走被害人手上金戒指,並威逼對方簽立18張本票、借據,面額共1,200萬;張嫌到案後,警方依照程序,強制採驗其DNA,果然比對出他就是7年前撿屍、性侵的惡狼。
9月間,張男被警方依妨害自由、恐嚇、強盜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已經交保候傳,日前,警方以7年前的性侵案,再度傳訊他到案說明。這時,張男見無法狡賴,坦承因見到Y女無力反抗,所以趁機撿屍、姦淫,但他強調,並未下藥使其昏迷,全案目前正由新竹地檢署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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