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控訴,他婚後任職於鴻海集團,薪水全部上繳,並用Line逐條報銷開支,自己在妻子的要求下結紮,妻子卻在他出國工作期間依舊懷疑他外遇,緊盯金流,不時揶揄「你以為你賺很多嗎」。然而妻子卻不時帶著2個孩子四處出國旅遊,還將臉書情感狀態改成「單身」,去年底更將他的存款與房產過戶到妻子名下。雙方分居6年,人夫心寒指妻子作為使夫妻離心,於是興訟離婚。
妻子卻於法庭上表示,丈夫在鴻海期間被派駐的地點為中國江蘇省,並非越南;丈夫赴越南工作後,每2個月休假回台一次,過年也會回家團圓,分居6年絕非事實。結紮一事,是丈夫覺得2個小孩負擔已經夠重而主動提的。房產過戶也是因為發現丈夫外遇,她先要求對方回台另覓工作被拒,於是又提議將房產過到她名下,丈夫因心虛才同意的。
法院查證,男子出國工作期間定期回台,妻小也曾到越南探視,難認雙方沒有生活情感交流。男子雖抱怨妻子堅持結紮一事,但並未呈上證據,法官認為若男子不同意,醫院也不會因妻子要求而強制進行結紮。又,男子在越南工作期間曾與一女子當眾摟腰合影,當時與妻子的對話紀錄說出「我是真的愛她」、「不愛了能放手,好聚好散嗎」、「因為我愛她,我們之前幾年就已經沒有感情了。只是我一直等到小孩大了」等語,因此認定男子才是在婚姻中需負較大過失的那一方,判人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