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判決指出,侯姓男子不具有牙醫師、鑲牙生及齒模製造技術員相關資格,卻在2019年4月起於潮州某牙醫診所執業,未經牙醫師指示替病患拆除假牙、安裝假牙、咬模、製造齒模、治療蛀牙等,擅自執行牙醫師業務,從中獲利2萬7,000元,直到今年8月被病患投訴。縣府衛生局稽查後查證屬實,由潮州警分局員警持搜索票搜索、查扣相關設備,再交由地檢起訴。
侯男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自陳只有小學肄業,沒有其他工作,僅靠每月領取國民年金1萬5,000元過生活。調查後更發現,侯男在1987年就有違反醫師法之前科,雖時隔久遠,但應知為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的人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侯男不僅破壞醫師專業制度,危害受診治者保障,事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屏東地院審酌後,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並沒收扣案所有物,犯罪所得追徵2萬7,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苗栗一名執業50年的牙醫師被爆無照執業,學歷也只有國中畢業,當時衛福部便呼籲民眾,就醫請找合格牙醫師,並勇於向各地衛生局檢舉不法,若不確定醫師資格,可上衛福部官網之醫事查詢系統,輸入醫師名字,確認醫師的證書類別,執業登記類別等資料,如果顯示「目前未有符合條件的資料」,就須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