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2017年某日,何男與年僅12歲外甥女2人在客廳,他見外甥女年幼可欺,就伸出狼爪撫摸其胸部,猥褻得逞。
何男見外甥女沒有反抗,又於2019年7月時,再度趁2人在住家獨處時,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還進行指侵。更可惡的是,何男竟繼續要求外甥女幫他打手槍,女童迫於何男權勢,最終依然讓他逞了獸慾。
外甥女家長得知何男的惡行後,當面質問何男,何男不堪壓力,當場下跪道歉,全程被女童父母錄影存證。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與未滿14歲之人猥褻罪嫌和未滿16歲之人性交罪嫌,將何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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