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前檢察官羅榮乾曾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司法院政風處長及法務部保護司長,翁茂鍾的筆記本中寫著,羅榮乾曾在2000年4月帶著翁,陪同當時檢察總長盧仁發赴長榮航空與當時的董事長鄭深池見面,不久後羅又帶翁去找鄭深池談鑽石段土地開發投資,2人的好交情可見一斑。
知情人士指出,富商翁茂鍾在欠巴黎銀行3億元及官司纏身期間,密集與司法界人士往來,其中,羅榮乾是關鍵角色,2000年6月15日,羅榮乾帶著當時的檢察總長盧仁發,在亞太飯店與翁茂鍾吃飯,在場的還有元富證券的陳俊宏等金融界人士及法官王培秩等人。
接著,在同年的6月25日,羅榮乾又帶著盧仁發在彭園餐廳與翁茂鍾吃飯,在場的還有前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與前監委林鉅琅等人,但盧仁發與王添盛及王培秩等人,都未列名在法務部與司法院的調查報告上。
對此,劍青檢改發聲明,要求法務部及司法院公布所有名單,並樹立廉政倫理高標,聲明指出,法務部以收受襯衫5件,司法院以收受襯衫3件等標準進行調查與公布名單,引為各界笑談,自傷查辦決心,更模糊廉政倫理標準,宛如「賄選禮品30元以下無罪」翻版。身為司法官,司法清廉猶如皇后貞操,不該參加的當事人邀宴「一次」都不可以參加,不該收的襯衫禮物「一件」都不能收,今法務部及司法院竟均以「次數」或「件數」篩選,是否刻意包庇、縱容特定人、替尚未曝光的司法界與檢察界高官護航。
法官協會則指出,公正廉潔是司法審判的生命,支持追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行為完善究責機制,聲明指出,法官不應該因自身行為,讓外界對司法審判公正、中立的形象產生質疑,甚至造成特定人可能以不正當方法影響審判結果的情境。如果法官欠缺這樣的自制與自省,審判獨立將成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