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間急著尋求3億元債務解套的翁茂鍾,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約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見面商討對策,翁很快就請公司財務經理吳仙富,向台南地署檢察官曲鴻煜及檢察長方萬富自首,指抵押在巴黎銀行的1,000萬美元本票是假的,是他偷蓋公司章偽造的;翁也順道向方萬富暗示,自己的公司即將有增資股票,可以買股賺錢。後來檢察官曲鴻煜採信吳仙富自首的說法,以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吳起訴,全案很巧地由翁的好友、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承審。
吳仙富當庭認罪,承認盜開本票替公司投資,翁茂鍾則出庭表示願意原諒,最後吳遭判2年,緩刑3年確定,1,000萬美元「假本票」被法官沒收,檢察官與被告都沒上訴,全案確定,為翁的3億元債務開啟解套的第一步。後來方萬富於2014年獲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提名為監察委員,曲鴻煜與方萬富與石木欽及調查官秦台生一樣,也都剛好有向翁買未上市的怡安公司股票獲利。
之後,翁茂鍾再與石木欽吃飯及打高爾夫球討論案情,翁公司的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上訴至最高法院,2001年5月於熊二餐廳和石木欽及顏南全2位法官見面後,立即與最高法院民庭庭長林奇福見面,在當時「保密分案」制度下,6月分案時很巧合地又分給林奇福的民三庭審理,全案在5個月後,由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任受命法官審理完畢,判翁的公司勝訴,免還3億元確定。
接著翁展開反攻,由當時擔任調查官的好友秦台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在對翁的公司追討千萬美元債務時,用假的定存單當擔保,涉及偽違造文書等罪;由於諸慶恩是依據公司規定,並請示理律法律事務所且獲台北地院裁准,以銀行名義發出定存單的「自發自買」方式提供擔保,一審諸獲判無罪,二審在2002年改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
諸慶恩自認奉公守法,無法接受有罪判決,上訴最高法院,石木欽即為陪席法官,受命法官為池啟明,2人雖與翁多次往來卻未迴避審理此案,審判長吳雄銘也與翁不當往來。2003年諸慶恩等不到無罪判決即過世,僅獲公訴不受理,但翁仍不放棄追殺,以巴黎銀行違法追債,造成怡華實業利息及商譽損失5億元,透過司法向諸的妻子提告求償,諸妻拋棄繼承後,翁轉向當時年僅8歲及9歲的女兒提告追償5億元,讓二位幼女在父喪期間還得出庭面對鉅額的官司,最後雖獲判免賠,但諸家遇此磨難後,不平、困惑交雜十數年,至今低調。
全案經本刊調查多年後,監委林雅鋒、王美玉及高涌誠接力追查,監院去年對石木欽提出彈劾後,今年1月監察院長陳菊與監巡查行政院,二院決定聯手查明「銀行員之死」真相,司法院本週一(18日)終於由祕書長林輝煌首度公開說明此司法醜聞移送涉案的林奇福等法官至監院,雖司法院長許宗力仍不願對此說明,但總算是好的開始。
行政院長蘇貞昌隨即也宣誓,政府態度只有一個,就是任何司法爭議都應該毋枉毋縱、查明清楚,而對於違法亂紀,一定要嚴查嚴辦,才能彰顯司法正義,還人公道,監察院、行政院及司法院面對這世紀司法醜聞,已接連動了起來,全案能否水落石出,各界都在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