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的筆記本顯示,包括蔡清遊、池啟明、蘇俊雄及城仲模等4位大法官,都曾受邀與翁同桌飲宴,其中現任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在2001年到2004年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期間曾多次受邀餐敘,據了解,他當時因推動司法改革,修正刑事訴訟法,將交互詰問、無罪推定等原則納入新法,藉此提升被告司法人權,為修法順暢才透過石木欽介紹立委,石先介紹翁茂鍾與他認識後,翁再找來時任民進黨立委鄭余鎮等人見面。
本刊調查,翁的筆記本記載,2人的交往比蔡清遊的印象更早,2001年3月14日,在嘉義球場,翁與石木欽、現任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及蔡清遊等人一同吃飯,到了同年12月8日,翁茂鍾又在老字號的台南神田餐廳擺席,宴請院檢權傾一時的司法官,賓客名單包括蔡清遊、石木欽、謝家鶴、林茂雄、顏南全、洪佳濱、劉介民、花滿堂、鄭憲宗及凌博志等人。
沒想到,一頓酒足飯飽後,隔天(9日),翁茂鍾又展現商人的海派作風,再揪蔡清遊、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花滿堂、劉介民及林茂雄等原班人馬,到台南市區品嘗最道地的阿田香腸熟肉小吃(黑白切),善盡地主之誼,這些都白紙黑字寫進翁的筆記本當中。
翁茂鍾連續2天宴請蔡清遊等人,隔了一年,即2002年12月11日,他的筆記本記載宴請民代、法官、學者與證券業者等10人名單,賓主齊聚在神旺大飯店的澄江日本料理用餐,包括時任綠營立委鄭余鎮、鄭貴蓮及蔡煌瑯,與石木欽、蔡清遊、顏南全及調查局秦台生等人,這也是翁的筆記本首度提到蔡清遊與鄭余鎮同框的記錄。
本刊調查,司法院手握龐大經費,且設有公共關係室,最近更為了宣傳國民法官新制,編列1.2億元費用,並成立發言人室,卻挨批亂花公帑。按理來講,司法院刑事廳為了法案推動順利,理應透過政府內部管道溝通,豈會找上有官司訴訟的商人向立委尋求奧援,若真如此,不知將來要怎麼還對方這個大人情。
司法院調查認為,蔡清遊情節雖未嚴重到司法懲戒必要,雖需行政懲處,卻因超過5年時效而無法訴就,不過,他曾獲頒代表司法院最高榮譽的一級司法獎章將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