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30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血淚陳情書驚動和碩高層 移工染病就遣返爆歧視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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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移工罹患肺結核等傳染病,若雇主不同意在台治療就會被遣返,制度遭批歧視。圖為移工接受義診畫面,非新聞當事人。
移工罹患肺結核等傳染病,若雇主不同意在台治療就會被遣返,制度遭批歧視。圖為移工接受義診畫面,非新聞當事人。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未趨緩,我國嚴管邊境,移工來源銳減。然而本刊調查,法令漏洞導致在台灣工作的移工,即便定期繳納稅金及勞健保,恐因罹患肺結核等傳染病遭廢聘、無法在台治療,面臨遣返命運,讓他們大嘆「像垃圾一樣被對待」。立委洪申翰近期更接獲多起陳情,包括和碩集團子公司景碩、台積電供應鏈之一的泓格科技等大廠都爆出個案,甚至驚動和碩高層出面協調,立委及移工團體疾呼政府即刻修改惡法,保障移工健康權及工作權。
近日衛福部桃園醫院的院內群聚感染,引發國內疫情再起疑慮。另一方面,印尼疫情持續加劇,台灣自上月初起更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來台,將視後續疫情狀況決定重啟時間;移工入境難,國內部分產業已面臨缺工。

確診傳染病 被要求遣返

但本刊調查,移工來源限縮下,一些在台工作的移工雖依法繳納勞健保及稅金,卻因制度漏洞,一旦感染肺結核等傳染病且雇主不同意其留在台灣治療,就會被廢止聘僱許可遭遣返,勞動部統計去年就有180例,甚至包括和碩集團子公司景碩、台積電供應鏈之一的泓格科技等科技大廠,近期也爆出類似個案,求助無門的移工只好轉向立委陳情,更驚動和碩高層介入協調。
景碩隸屬和碩集團,小柏的處境驚動和碩高層介入協調才解決。
「我感覺到他們討厭我,對待我像對待垃圾一樣,讓我感到在這家公司是個沒有用的人!」已來台工作6年的菲律賓籍移工小柏(化名)原在景碩工作,去年8月中確診肺結核後,於8月底出院,經醫師告知可回復工作並繼續服藥到9月底,未料景碩卻不允許他留在台灣治療,將小柏列入解約遣返名單。
小柏在陳情書痛陳,公司得知他感染肺結核後,馬上決定把他送回菲律賓,但自己從未得過此病,家人也沒有結核病史,6年來定期健檢結果都健康,他是在台灣罹患肺結核,「為什麼要強迫我回菲律賓?為什麼不能留在台灣吃藥治療?我在台灣工作,每年依法繳納稅金、勞健保費,現在是我最需要用健保接受治療的時候,我有接受治療的權利!」
在景碩工作的移工小柏在陳情書痛陳,自己繳了勞健保及稅金,罹患肺結核卻無法在台治療,被像垃圾一樣對待。
直到小柏找上移工團體向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陳情,此事才傳至和碩高層耳裡,並趕緊介入協調處理,讓小柏得以續留台灣治療,免遭遣返。

需雇主同意 成法律漏洞

成立於2000年的景碩是和碩集團旗下的IC載板廠,和碩聯合科技人資行政中心副總經理黃相傑接受本刊採訪,表示基於景碩是集團公司,他才會介入溝通、協調,移工既已繳納勞健保、稅金等費用,理論上就該享有與本國人一樣的權利,也有權接受台灣醫療體系治療。
負責協調景碩移工案的和碩副總黃相傑(左)認為,不管本國人或移工,已繳納勞健保、稅金就該享有一樣的醫療權。(翻攝台大社科院官網)
黃相傑說,因企業申請移工有配額,若最後小柏治療完畢後無法留在景碩工作,和碩只要還有移工配額,自然樂意轉介小柏到和碩工作。他表示,不管是從外國引進、或原本就在台灣工作的移工都是一樣的,沒理由去排斥或鄙視人家,應該以同等態度對待,「我相信,國內其他大企業一樣都會依照人性做事!」
小柏不是個案,台積電供應鏈之一的泓格科技去年10月中也出現類似狀況。任職於該公司的印尼籍移工阿風(化名)在陳情書指出,確診肺結核後,仲介帶他去看病,經定期服藥後回診,醫生開立診斷證明並告訴他,因傳染力已降到極低,「可返回工作崗位繼續工作」,未料雇主不同意,要他返回印尼,阿風只好透過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向立委陳情,才以個案方式解決、留台治療。
印尼疫情升溫,台灣目前暫停引進該國移工來台。圖為去年2月印尼人自中國武漢撤離返國的畫面。(達志影像)
這些移工生病卻要被無情遣返的個案,凸顯法令的不完備。根據《就業服務法》和《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移工若確診肺結核或漢生病等,須在收到診斷證明書次日的15天內向各地衛生局申請「都治計畫」,否則將被勞動部廢止聘雇許可遭遣返,換言之,依法繳納勞健保、稅金的移工,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留台治療。

小辭典:都治計畫

衛福部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強力推薦結核病個案均應實施「都治計畫」(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se, DOTS),藉由觀察員「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下再走」,每週至少執行5日以上的關懷服藥,關懷結核病個案服藥治療過程,確保每一個病人依規則服下每一顆藥,以提高防治績效,減少抗藥性結核病人的產生。

憂仲介隱匿 成資訊斷點

但本刊調查,當移工確診之後,一來勞動部及衛生主管機關並未明確在公文主動告知雇主原來有都治的選項,二來實務上多由仲介居中處理,洪申翰辦公室就接獲多名雇主指稱「仲介並未告知可接受都治服務」,由此可見,即便雇主願意讓移工留在台灣治療,也可能因主管機關未做好法令宣導,或因仲介刻意隱匿導致移工遭廢聘。
去年6月底,1名菲律賓籍看護工阿莎(化名)確診肺結核,雇主阿桃(化名)在陳情書指出,她非常願意協助阿莎在台接受都治,但「本人未曾收到桃園市衛生局以任何方式直接聯絡,詢問本人是否同意讓阿莎在台治療。」
雇主阿桃在陳情書指衛生局從未告知或與她聯絡,即便簽了讓移工留台治療的同意書,也搞不清楚該向誰申請。
之後,阿莎開始在蘆竹區衛生所接受投藥,因衛生所人員可憐她的處境、協助下載申請書後交給雇主,雇主收到也立即簽名同意,但因都治計畫的收件單位是衛生局、衛生所無法代收,仲介也不處理,以致超過法定15天內須提交都治同意書的期限而遭廢聘。雇主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卻在去年12月2日被駁回,此案同樣靠立委辦公室介入協調,才以個案方式解決。
洪申翰表示,移工有無權利在台接受治療,不該只綁在雇主是否同意,現行法令恐讓染病移工更容易隱匿、逃逸,反增公共衛生風險;另因實務上主管機關的聯絡窗口常是仲介,許多雇主無法取得第一手移工健康資訊,仲介為引進新的移工牟利,可能上下其手、隱匿導致資訊斷點,若遇到惡意的雇主,移工權利更無保障。
移工罹患肺結核想留在台灣治療須經雇主同意,但不少雇主反映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示意畫面,圖非當事人)

立委推修法 建協助機制

洪申翰主張,應修改相關法令,讓其他協助機制也可介入處理,例如有民間收容中心願意收容協助時,移工就可留台治療,不必非得經雇主同意;修法前,勞動部及疾管署也應主動以公文告知雇主可依法同意移工在台治療;另防止仲介刻意隱匿,勞動部應將此列入仲介評鑑評分項目。
立委洪申翰也主張修改法令,讓其他機制可依法介入協助患病移工,而非僅綁在雇主同意與否。
台灣移工聯盟則批政府宣導不足,由於結核病患者經2週治療後就不具傳染力,應修改惡法,拿掉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留台治療的規定。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任何傳染病阻絕於境外當然最好,但也要兼顧感染者權益,在台工作移工若感染肺結核,現須經雇主同意才能留台治療,但是否要設計其他能接住移工在台治療的機制,例如由民間收容機構介入等,現正蒐集雇主、仲介及移工團體三方意見,未來會與勞動部做出通盤檢討;也會督促各地衛生單位善盡告知責任,若公文文字太隱晦或不清楚,導致雇主不明白相關權利義務,會要求改進。
勞動力發展署官員則表示,《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屬衛福部主管,尊重其醫療專業,若修法,後續會配合執行。另有官員表示,過去移工若患肺結核就一定得廢聘,但現在已逐步鬆綁、改成雇主同意即可;人道上應讓移工留台治療,但是否修法須考量國內防疫及雇主配合度綜合評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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