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與友聯手騙砲國中生 嘿咻5次重判坐牢加罰錢
時事
發布時間:2021.02.05 16: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一名麥姓男子網路認識一名就讀國二的女生,2人進而交往,但麥男卻與友人婁男、黃女共同設計女學生,誘拐女學生離家10天,2人發生5次發生關係,家人報警找人,法院審結,依和誘罪、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麥男2年、婁男及黃女各6個月徒刑,民事部分,3人各賠女學生父母5萬元,麥男另外再給付女學生15萬元,其父母各1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18年3月28日,案發時23歲的麥姓男子,與友人婁男、黃女3人,傳訊息給女學生,謊稱麥男出事,詢問她愛不愛麥男、是否要跟麥男住在一起等語,誘騙女學生離家出走。
2018年3 月29日下午,女學生與麥男3人相約校園口會合,麥男帶著女學生入住宜蘭羅東和新北市樹林區的旅館內,2人10天內發生5次性關係。事發後女學生再自己搭車返回宜蘭,女學生家人尋人不著,事後報警提告。
法院最後依和誘、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麥男2年、婁男、黃女則被判6個月,民事方面,法院判麥男須賠女學生15萬元,其父母各10萬元,另外麥男、婁男、黃女應連帶給付女學生父母各5萬元精神慰撫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