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19歲朱姓男子去年6月23日晚間,朱男騎車搭載女友外出,行經中壢區某加油站附近時,向女友說「想要」等語,女友不肯,朱恫嚇若不配合要讓她退學,並強拉女友進入廁所,將其上衣褪去,強行撫摸親吻胸部,接著脫掉女友內褲,用手指性侵得逞,後因女方抗拒發生性行為,朱男改口要求女友替他打手槍解決需求,女友事後到醫院驗傷提告。
偵訊時朱男坦承有騎車載女友至加油站上廁所,但否認性侵一事,朱男女友則則提供醫院驗傷證明表示,朱恫嚇要讓她退學,她履次拒絕,但朱不理,最後遭朱性侵得逞。
桃檢最後根據刑事局鑑定,認該女子下體驗出男子DNA染色體與朱男相符,雖不排除是朱男或朱男同父系血緣關係之人涉案,但檢察官複訊認為朱犯罪事實明確,偵結將朱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