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某日,北市一名52歲的張姓婦人打電話告知兒子要出門訪友後,就人間蒸發。張女雖沒跟兒子同住,但母子倆感情不錯,幾乎天天聯繫,兒子因2週沒接到媽媽電話,加上夢到媽媽說沒穿衣服,一個人在戶外很冷,擔心媽媽遭遇不測,便向轄區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報案協尋。
熱天穿長袖 遮掩雙手抓痕
當年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官鄭偉豪(現為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偵查隊長),回憶偵辦經過,直呼這是他辦過最玄奇的刑案。
鄭偉豪告訴本刊,警方獲報後,調閱通聯紀錄,發現死者手機最後的訊號出現在台北捷運雙連站附近,調閱捷運站周邊影像發現張女被一名男子騎機車接走,追查車牌後得知車主是45歲的五星級飯店主廚黃進龍。
警方繼續調閱路口監視影像,發現黃進龍帶張女到龍江路吃海產,後返回伊通街租屋處,由於當年監視器覆蓋率不高,只拍下2人進巷弄畫面,並未發現離開身影。警方深入清查黃男的背景,發現他剛辭去飯店主廚一職,研判離職原因可能與張女失蹤有關。
鄭偉豪說服檢察官開出拘票,拘提當天氣溫炎熱,但黃進龍竟穿著長袖,警方要他把袖子捲起來,驚見他的2隻手臂有嚴重抓痕,當時距離張女失蹤已近一個月,警方研判可能是張女垂死前掙扎造成的抓痕。不過,黃進龍矢口否認犯案。
有家不敢回 天天睡三溫暖
在缺乏直接證據之下,鄭偉豪與檢察官討論後,決定採取欲擒故縱的策略,故意讓黃進龍交保,再派人跟監,發現他都沒回家睡覺,幾乎天天睡三溫暖。此外,警方還發現黃辭職後,每2天就搭高鐵回嘉義老家,分析通聯紀錄之後,發現他與家人密集召開家庭會議。
鄭偉豪透過監聽發現,黃進龍的三姊曾在電話中跟他說:「阿龍啊!我們家有喜事,要嫁女兒了,你那個『壞東西』趕快拿走!」另外,二哥也曾留了一張紙條給他,上面寫到:「阿龍啊!這是家人給你的五千元與一支手機,希望你往前看,把這些事情忘掉,不要辜負家人對你的期待。」
看似話中有話的通聯與文字,讓警方決定再次拘提黃進龍,並將他帶回租屋處搜索,進門後發現他早已打包好,看似準備逃亡,警方並懷疑租屋處可能就是命案現場,所以黃不敢回去睡覺。
鄭偉豪表示,警方剛開始以為是分屍案,鑑識小組也在場採到張女的毛髮,但用藥劑測試後,現場卻無血跡反應。黃進龍則向警方供稱,他與張女是男女朋友,張女確實到過他的住處,但他絕對沒有殺人,也不知張女行蹤。
合力搬睡袋 竟掉出一隻手
「不過,離奇的事情就這麼發生了!」鄭偉豪說,在案情陷入膠著之際,偵查隊一名小隊長卻在伊通街一間早餐店,遇到了關鍵目擊者。小隊長因查案之故,經常到這間早餐店用餐,因而與老闆娘熟識,某日2人閒聊時,小隊長談到他幾乎把伊通街翻遍了,就是找不到失蹤的張女。
當時在店內用餐的一對年輕男女聞言後說,他們某天騎機車經過一條小巷時,被一輛轎車擋住去路,按喇叭希望車主移車,沒多久2名男子抬著一個睡袋出現,準備把睡袋放到後車廂,「結果睡袋竟然掉出一隻手來!」
這對男女說,當時他們以為是人體模特兒之類的東西,如今想起來卻覺得奇怪,便將轎車外型、顏色告知小隊長。小隊長立即調閱街頭監視影像找出車號,循線找到租車公司,確認承租人是黃進龍的二哥。
鄭偉豪回憶,警方向租車公司調閱該車的GPS行車軌跡,發現車輛往桃園龜山前進,最後停在虎頭山區。
檢警就此認定黃進龍的家族成員可能涉案,因此將黃的兄姊帶回偵訊。警方詢問黃的三姊電話中說的「壞東西」是什麼,並動之以情,要她想想張女家屬的心情,終於突破她的心防。
黃進龍的三姊坦承知道弟弟殺死張女,並供出有其他家人參與棄屍計畫,至於壞東西則是黃殺死張女後,摘下張女手上價值6萬元的名牌手錶轉送,後來她怕遺物「不乾淨」所以丟棄。
退休警二哥 指導隱蔽證據
檢警接著深入調查協助棄屍的二哥背景,赫然發現他是退休警察,由於熟知警方辦案技巧,所以許多關鍵證據都在他的「指導」下被隱蔽。
警方偵訊時責問黃的二哥:「你以前是人民保母,現在怎麼涉入這件犯罪呢?」黃的二哥這才坦承協助弟弟棄屍,並帶著警方搜尋屍體。不過,他只記得棄屍途中經過碉堡,但當地山區有上百座碉堡,根本像是大海撈針。
由於屍體遍尋不著,警方要黃進龍的二哥下跪,對山神懺悔,神奇的是,不久後,他竟嘔吐、昏迷,警方將他叫醒後,他像被附身似地指著某個山頭說:「人就在那裡!」
警方半信半疑翻山搜尋,卻毫無所獲,正當天黑準備收隊,一名員警突然不見了,半小時後才冒出來,並大喊:「人在這裡,找到了!」其他員警跟著他往山谷走去,果然發現一個藍色睡袋,打開一看就是張女的屍體。
鄭偉豪說,張女的屍體腐化嚴重,上頭布滿了蛆跟蒼蠅,一名小隊長拿來偵防車上的香,點香膜拜祝禱,再把香插在屍體旁。說也奇怪,原本圍繞在屍體旁的蒼蠅瞬間散去,連周邊的野狗也悄然離去。
當葬儀社人員要把張女屍體抬下山,行經黃進龍面前時,黃突然雙腿一軟,當場嚎啕大哭,坦承犯案。
被笑性無能 盛怒下萌殺意
黃進龍向警方供稱,張女把他當提款機,花他的血汗錢,他因發現張女另結新歡,所以約她共進「最後的晚餐」,之後2人到住處發生性行為,黃因罹患糖尿病表現不佳,被張女嘲笑沒錢也沒能力,還譏諷說:「錢不給我,我去跟別的男人要也有,你做愛也沒有比較行!」黃聽完勃然大怒,才會一時失手將她勒斃。
值得一提的是,黃進龍殺害張女時,正值農曆7月,警方監聽到他在電話中告訴二哥,每天都睡不著,覺得有隻「狗」跟著他,二哥則提醒他,電話裡不要多說,只能報平安。黃到案後供稱,當時他說的狗指的就是張女冤魂,他因為十分害怕,所以才不敢回租屋處睡覺。
法院最後依殺人罪將黃進龍判處無期徒刑,協助棄屍的二哥則遭判刑1年,緩刑3年定讞,全案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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