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陳男2020年11月24日離婚,卻仍同居一處,11月29日兩人為了子女監護權、探視權等問題齟齬,宮女翻臉,當場要求陳男搬離兩人住處。陳男盛怒之下,竟持球棒往前妻頭上猛K,接著又到廚房拿菜刀,猛砍27刀,刀刀致命,傷痕深可見骨。
當時,有鄰居聽到宮姓前妻哀嚎、求救聲,於是敲門詢問,但陳男不理會,將前妻屍體拖到廁所,先潑灑硫酸毀容,接著拿大型黑色塑膠袋包住屍體,然後裝進一個27吋的大行李箱,藏在衣櫥裡。
12月1日,陳男先跑到大坑找尋棄屍地點,接著到五金行購買小推車,然後,他把小推車綁在機車後,載著裝有屍體的行李箱,到大坑山區某處產業道路旁,把箱屍丟棄在草叢堆中。
由於宮姓前妻無故失蹤,娘家親友報警處理,警方透過路口監視器,發現陳男載著屍體的畫面,當下,研判宮姓女子可能凶多吉少,循線找到箱屍,打開一看,宮女全身傷痕累累,死狀甚慘。
轄區台中市五分局很快逮捕陳嫌,他一直否認涉案,直到警方找到屍體,才坦承殺妻,但又辯稱是自衛,因宮姓前妻先持菜刀攻擊他,因此,檢察官認為他避重就輕,顯然無悔悟之心,且他下手殘忍,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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