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一名60多歲的男子戴小文看上簡林玉梅的小套房,在房仲的媒合下,1月底正式簽約,依約「現況交屋」,租約中載明屋內有瓦斯桶等各項設備,戴隨即入住;有了「包租婆」的新身分,也稍微沖淡簡林玉梅晚年喪子的悲痛。
只是才開心沒幾天,簡林玉梅突然收到戴小文的簡訊,指她偷了小套房內的30萬元現金,理由是房東有鑰匙,甚至還說要帶刑警到現場抓人。恐嚇意味十足的簡訊,讓她意識到這房客「有問題」,在友人的建議下,自行先到警察局備案,以保障權益。
由於雙方糾紛不斷,友人建議她先跟戴小文調解,並找來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茂基協助,李直覺戴的動機不單純,試探性地問戴:「你想要多少錢才願意搬走?」戴似乎很有經驗,並未直接開價,而是不斷跳針地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要簡林自己開個價碼,第一次調解不了了之。
本刊調查,戴小文是法院的常客,不僅多次遭控告「返還房屋」「遷讓房屋」,甚至還欠下30多萬元租金,至今未還,房東告他侵占,才知道他名下根本沒有財產,長期白住別人的房子,是不折不扣的租屋蟑螂。
戴小文的上一個房東高先生就深受其害。多年前,高買下新北市板橋區一間規劃為分租套房的房屋,當時戴是房客,由於租約尚未到期,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高只能讓戴繼續住,並維持每個月6,500元的租金,不料,戴卻以房東不同人為由,不願繼續繳租,也不肯搬家,最後鬧到警局與調解委員會。
高先生向本刊表示,戴小文「知法玩法」的行徑相當惡劣,期間他不時拿消防法規施壓,說分租套房有安全疑慮,要向新北市政府提出檢舉,更誇張的是,案件進入調解後,戴還要求房東支付100萬元才願意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