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遭公司主管控告妨害名譽的中央廣播電台工會前理事長江明聰,獲判無罪,民事官司也勝訴。
弊端叢生 工會上書總統
這件官司起因於江明聰不滿央廣被「萬年主管」把持、弊端叢生,前年向立法院陳情,並上書總統府,直指耗資15億元的「分台整併案」欺騙文化部、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涉及偽造文書,還指央廣不遵守法令,被勞動部及健保署祭出高額罰款,但主任祕書吳瑞文、行政管理部經理陳錦榮等人卻利用職務浮濫興訟,控告廠商、員工以求自保。
陳錦榮認為江明聰的言論涉及妨害名譽,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審理後認定江的說法可受公評,判他無罪,等於間接認同央廣積弊已深,該好好檢討。
除了工會前理事長的指控,央廣萬年主管們還涉嫌詐領陸委會補助款。資深員工Y先生透露,央廣負有政令宣導的任務,陸委會每年都會編列預算,委請央廣製作對中國大陸播送的節目,今年預算高達875萬元,但款項的核銷大有問題,其中不少經費可能被主管侵吞。
Y先生指出,台內一位導播製作的常態影像節目,竟被拿去充當今年陸委會委製的《與台灣有約》節目使用,該導播透露類似情形不止一次,也就是說,央廣管理階層會拿A節目充當陸委會B節目的影音檔及核銷相關經費,但既然是專款委製、編列製作費,就不該「一魚多吃」,否則就是詐領,陸委會撥給央廣的錢到底去了哪?沒人知道。
Y先生拿出1張單據作為證明,該單據是已故媒體人葉柏祥上節目領取的來賓車馬費1千元,上面有他的簽名,也有主持人李芝菁的簽名,「事由」是陸委會當年委製的《潮台灣》節目,但事實上葉根本沒上過該節目。
Y先生說,央廣拿其他節目的車馬費核銷陸委會節目的預算,行之有年,許多員工甚至被逼作假,但因帳目未公開,除非檢調介入,否則這筆爛賬恐怕永無釐清之日。
中央廣播電台小檔案
- 開台:1928.08.01
- 台呼:台灣之音
- 隸屬:文化部
- 特色:政府捐助成立的國家廣播電台、全台唯一提供國際廣播服務的公共媒體
- 功率:發射電力8,750千瓦、全球前10大,功率為全台其他電台總和的2.26倍
- 播送:13種語言,除台灣之外,也向中國大陸、亞洲、美洲、歐洲播送
- 分台:原有8個分台,目前剩淡水、褒忠、口湖、民雄4個分台
硬裝水霧 浪費千萬公帑
不只如此,央廣的設備採購案問題也很大。另名員工C先生告訴本刊,2016年行政院編列13億元預算,並由央廣自籌2億元,執行「分台遷建整併計畫」,由於台內某高層主管的哥哥經營消防器材公司,因此央廣執意要在有高壓電環境的機房中,設置「消防細水霧」系統。
「試想,當發生火災,消防設備啟動噴灑細水霧滅火,但水能導電,機房工作人員在火勢尚未蔓延時,可能就先被高壓電烤成焦屍!」C先生說。
C先生說,建置之初,機房設施的德國原廠就曾嚴重警告,消防細水霧系統會讓工作人員陷入「無可預防的危害中」,但頭已經洗下去了,央廣還是堅持裝設。在高壓電機房建置細水霧消防設備,當然無法通過安檢,拖了好幾年,後來整個鎖死,安檢才過關,但央廣已浪費1千萬元人民納稅錢。
更離譜的是,這項15億元的「分台遷建整併計畫」,竟由一家資本額僅1,200萬元的工程公司得標。C先生說,該公司與央廣高層關係匪淺,儘管工程弊端連連,包括發電機、機房、熱交換器,以及用來存放輸送線與電路板的「矩陣開關房」等等,都充斥不符規格的情形,但央廣高層還是護航。
減價驗收 幕型天線無照
甚至連最重要的「幕型天線」也出狀況。C先生說,幕型天線是將訊號發送到世界各地的重要設施,央廣建置的天線原應將訊號發送到黃河以北,但設備更新之後,卻只能發送到長江一帶,結果當然無法通過驗收。
為了處理此事,央廣高層先以「減價驗收」的方式通融,但即使減價、降低標準,還是無法驗收過關,加上行政院嚴格要求須在2016年6月完成驗收,膽大妄為的萬年主管們竟欺瞞行政院及NCC,謊報驗收合格,然後在該年9月2日,發文要求廠商將不合格之處改過來。
C先生說,就算欺騙行政院,讓廠商「補考」過關,也不等於可以取得使用執照,加上當年有工會成員把此事向媒體爆料,結果原本「你儂我儂」的央廣高層與廠商,開始互咬、互告。
央廣將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的責任推給廠商,官司打了多年,去年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法官認為,短波發射器、幕型天線等設備採購及安裝工程,廠商雖負有申請雜項執照的責任,但不負天線鐵塔使用執照申請義務,且相關工程中,雲林褒忠分台已驗收,因此判央廣須返還廠商九百多萬元保固金,責任在央廣。
C先生透露,央廣至今仍未取得天線使用執照,這些年NCC給予頻道,央廣卻是用無照的天線發射,顯然違法,民營廣播電台如果這麼做,被抓到鐵定斷訊、開罰,甚至沒收發射設備,但央廣違法卻完全沒事。C先生強調,這些行為可能觸犯《刑法》貪瀆及偽造文書罪,不過,牽涉其中的央廣高層不但全身而退,甚至還有人升官!
勞資糾紛 一成員工提告
央廣的問題還不只於此。資深員工D先生告訴本刊,央廣有二百多名員工,近年因勞資糾紛與公司對簿公堂的就高達22人,還有1名被逼退的員工最近準備提告,比例高達總員工數1成,連勞動部官員都覺得離譜。
這22名員工中,1位因曾簽下自願離職書,另一位因另有高就、未出庭提供積極證據,讓央廣免賠,其餘20案央廣全部敗訴,也因此被依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處罰積欠勞保費用的4倍;違反《就業保險法》,處罰雇主負擔勞退金額的10倍,共被開罰1,500萬元以上,但因罰款、律師費都是公帑支出,萬年主管們根本沒在怕。
本刊調查,央廣之所以發生這麼多勞資糾紛,主要是因公司堅持「假承攬、真雇用」,明明就是正職員工,照常打卡上班、加班、排假,央廣卻假裝員工跟公司僅是「業務承攬」關係,央廣行政管理部經理陳錦榮在法院作證時就曾坦承,央廣共計109人沒有勞健保,這些亂象使得公司勞資對立相當嚴重。
花錢向來不手軟的央廣高層,為何吝於支付勞健保費用?非得堅持是業務承攬關係?D先生透露,若是承攬關係,合約半年或1年1簽,隨時可威脅要解約,如此員工才不敢違逆主管,不得不配合做一些遊走法律邊緣,甚至違法的勾當,例如配合「紅白單」作業。
D先生解釋,紅白單就是來賓酬勞、車馬費的單據(因有紅白二聯),央廣卻長期一單二銷、數銷!主持人李芝菁就曾寄存證信函給央廣所有董監事,揭露在主祕吳瑞文、華語節目部經理袁碧雯等人的「行政裁量」下,被逼在空白單據的「承辦人」欄簽名,但她卻發現簽署的紅白單遭他人不實核銷。
D先生指出,紅白單的弊端還不只如此,主管會要求主持人,互相擔任對方節目的來賓,因為員工不能領車馬費,所以用其他人的名義核銷這筆酬勞,但最後錢也沒有落入跨刀相助的主持人手上。
紅白單案 竟稱歷史共業
紅白單弊端在央廣董監事會議爆發後,總台長張正竟說,紅白單雖是陋習,但如果有同仁因此坐牢也太過分!主管會議還球員兼裁判,做出的結論是:雖有「錯填」現象,但錢沒有落入任何人的口袋,也就不算犯法!
原本主管會議決定,吳瑞文及袁碧雯各記大過一次、調動主管職務,但後又宣稱是「歷史共業」、「勇於承擔歷史責任」,經與董事長平路討論後,決定讓2人留任,只剩不痛不癢的記大過。
D先生氣憤地說,紅白單弊端若深入追查,恐怕不少人將涉及《刑法》貪瀆、偽造文書、詐欺、背信等罪,就算錢沒落入私人口袋,也肯定違反《商業會計法》,如此嚴重的事,竟然一句歷史共業就當沒事,實在不可思議。
央廣雖然是財團法人,但因早年負有對中國大陸心戰的政治責任,百分之百由政府出資,原隸屬行政院新聞局,後來改隸文化部,至今政府仍每年編列超過4億元預算給央廣,央廣幾乎不需賺錢養活自己,而因特殊的歷史背景,即使2次政黨輪替,董監事常常換人,但萬年主管們卻是屹立不搖,這才是基層員工認定的歷史共業。
央廣回應:消防系統案已懲處失職人員
針對指控,央廣行政管理部經理陳錦榮回應指出,紅白單部分,來賓都有拿到車馬費,錢並未進公司任何人口袋,沒有弊端,只是「節目名稱」填錯而已。至於消防系統出包,他坦承當初設計失當,但變更設計後,已於前年通過消防安檢,也懲處失職人員。
另外,約1成員工與央廣對簿公堂一事,陳錦榮解釋,二十多起訴訟案是多年累積的,早期央廣員工逾500人,2003年人事精簡,許多員工被資遣再回聘,那次就有11人提告,占官司數一半,訴訟比例其實不高。
陸委會回應:經費核銷案尊重央廣權責
針對委製節目經費核銷傳出弊端,陸委會指出,與央廣長期配合,一向依規定辦理,若帳目不實,可能是央廣內部稽核與風險管理出問題,陸委會尊重央廣權責,也相信央廣會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