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勞工職災保險是納在勞工保險裡,但對於一些4人以下事業單位,因為沒有強制加保勞工保險,僅有就業保險,如果不幸發生職災,無法獲得保障。這次《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單獨立法,就是希望能讓擴大加保對象,全面提升給付保障。
首先,以擴大加保對象為例,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將有33萬受僱勞工納保。其次,給付保障也將從現行投保薪資上限的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而下限也將提高至基本工資水準,同時提升兼差打工族的職災保障。
至於日前討論最多的醫療傷病給付,確定萬一勞工發生事故,前2個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之後發給70%,另外,也增列部分失能年金,以及年金改按投保薪資比率發給,不按年資計等。
而除了給付權益外,針對被保險人在傷病住院期間或失能無法生活自理而有看護需求者,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也將提供照護、器具補助等。
這次立法除了能保障1,000多萬名勞工之外,對雇主而言,每個月支付小額保費,也可以減輕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幫就業市場打造安全的勞資雙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