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評鑑狀況,脫離洗錢天堂的惡名,台灣於2017年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舉辦29場模擬評鑑、上千場次宣導與訓練。2018年動員超過37個政府部會、56家民間企業,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的評鑑,2019年經APG評鑑,台灣重回「一般追蹤名單」,顯示台灣積極打擊不法犯罪,杜絕洗錢。
2019年6月底,國際反洗錢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在美國佛羅里達召開會議,通過虛擬資產業者洗錢防制規範。2019年的G20峰會,全球政府共同宣誓,要監管虛擬貨幣產業。當時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表示:「根據新規定,虛擬資產服務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將被要求等同金融機構相同的反洗錢、反資恐規定」。
各國針對虛擬貨幣的流通性、價值性,紛紛修改各自相關法令規定,使其更能跟上時代演進。台灣自2018年底開始,透過修正洗錢防制法,將虛擬貨幣納入洗錢防制的環節中,虛擬貨幣平台事業將適用《洗錢防制法》的有關金融機構相關規定,目前正在訂定相關子法規定,等該子法正式頒布發行後,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就會正式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