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歲嫁給建設公司老闆,因為家道中落,哥哥欠了幾百萬元,想說嫁一嫁,可以幫家裡負擔一點。婚後我開貿易公司,跟先生各賺各的,做卡爾‧拉格斐等名牌代理,很快就把家裡的債還掉,剩下的閒錢拿去買保時捷,不到30歲,就住台中別墅,買3台保時捷。
【心內話】路上撿來的幸福
我是台中人,高職廣告科畢業,考上台北實踐,但那些課以前都上過了,沒意思,就去做房地產廣告,畫POP、做報紙廣告,底薪加外稿,一個月隨便賺都有7、8萬元。第一次拿到薪水,就去晴光市場買舶來品,買日本洋裝,然後去KISS跳舞。那時候1982年,台灣房地產大好,公司業務揪我買預售屋,民權東路的東王漢宮,有折扣,可以預留最好的樓層,我買28坪,先押5萬元,還沒簽約喔,就轉手賣掉,現賺20幾萬元。
我喜歡開快車,保時捷引擎很像飛機的聲音,很好聽,抓地力又強,開160也沒感覺,朋友找我上台北跳舞、吃宵夜,台中、台北40分鐘飆到。碰上警察臨檢,罰單我不放在眼裡,但嫌上課麻煩,寧可跑給警察追,讓他罰單直接寄到家裡,頂多加一條「經警攔阻,加速逃逸」,那些都是小錢。
我算少年得志大不幸啦,太相信朋友,支票借給人家,被跳票3千多萬元。好面子,不想讓先生知道,銀行、身邊朋友700萬、1千萬元的借,借來軋票,借到沒得借了,不動產又無法馬上變現,去借地下錢莊,3千萬元滾到1億元,先生知道了很火大,說他會扛,但前提是離婚。
1994年,變得一無所有,上台北幫朋友帶小孩,在天母賣成衣,以前是一年二季去巴黎時裝週下單,現在只能去五分埔。有一天搭公車經過中山北路,窗外風景很像歐洲,突然很懷念以前有錢的日子,下車在美術館喝咖啡,身上只有200元,結帳剩下20元,搭公車二段票都不夠,只得從中山北路三段走回七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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