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明日報》報導,新加坡38歲黃姓女子,日前在租屋網尋找新住處,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價格理想環境也不錯的房子,隨即預約看房。看房後黃女相當滿意,房東的態度也十分友善,黃女於是當場簽約,並繳交新幣1,160元(約新台幣24,000元)的押金及1個月租金。
然而簽約後黃女才發現,屋內裝有2個監視器,1個對著房間、1個對著廚房。對此房東解釋,是因為之前有房客烤麵包時忘記關電源,差點發生火災,為了安全起見才會裝設。黃女心想都已經簽約,押金也繳了,只好硬著頭皮搬進去。
沒想到黃女入住後,房東利用監視器緊盯她的一舉一動,並開始提出各種無理要求。房東指出,黃女衣服過多,洗衣服浪費水,且每2小時就上一次廁所,太過頻繁,於是開始限制她洗澡、洗手和如廁的次數。此外,受疫情影響黃女目前居家辦公,房東要求她每週繳交新幣30元(約新台幣630元)的居家辦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