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熟知內情的B先生也告訴本刊,新工處在2017年重新對外招標北藝中心的電扶梯工程時,電梯從原本的22台減為20台,但新工處的「工程估驗計價單」原本只有2,900餘萬元的工程預算,竟無故增加至4,900多萬元。
B先生質疑,大部分材料在通力執行時期就已進場,且安裝完成約90%,訊達接手後僅剩測試運行工程,為何需要增加大量預算?且新工處還將押標金從140多萬元降至120多萬元,施工期限更從半年延長至3年,並讓訊達能夠直接請領最後階段的款項,種種優渥讓步,讓許多在公共工程界打滾多年的人都感到匪夷所思。
律師張宜斌表示,若廠商以造假的資料向市府請工程款,恐構成偽造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若主管機關還配合廠商以虛與委蛇、便宜行事之法竣工驗收完成,還將押標金降低、任由廠商恣意請款,則恐成立圖利罪。
2015年北藝中心因廠商欠款導致工程延宕,台北市長柯文哲就曾表態,希望中心如期如質完工,還說他相信團隊的專業,若工程出問題,一定會拔掉相關局處官員,目前投訴人也已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檢調單位,柯文哲或許也應責成政風處主動調查,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