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39歲的蕭文嘉涉嫌自2007年開始偷書,時常會背著登山包進入書局,每次約可得手20本書,並透過2個網拍帳號,以市價6折販售贓書,甚至還主打免運更送贈品,月收約達10萬元,不過由於是無本生意,扣除成本後淨賺約7萬元。
蕭文嘉靠著偷竊做的無本生意,拍賣帳號竟累積2萬分的好評價,甚至大剌剌招聘員工幫忙整理書籍;他最後於2016年被依145個竊盜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確定,得易科罰金。
不過蕭文嘉2018年3月出獄後仍未記取教訓,除了竊盜書籍做無本生意以外,2019年8月還在台中連鎖賣場竊取威士忌、伏特加、洋酒數瓶與汽機車油,得手後藏放於腰際及隨身背包內,不過被安全課警衛長當場發現,被處以20日拘役,可易科罰金。
2020年3月,蕭文嘉在台中偷竊遊戲店中的數張遊戲片與SWITCH LITE主機,得手後藏於腰際及口袋旋即離去,店家發現很快就報警逮到人,而他與受害人和解後,被處以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此外,蕭文嘉分別在2019年11月與2020年4月於神腦公司竊盜共2副三星藍牙耳機,不過因與神腦達成和解並賠償5,000元,法官考量被告雖然是累犯,但自述已離婚且要扶養2個就讀大班及國小五年級之女兒,且以擺路邊攤維生、每月收入不到3萬元,因此判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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