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本因炒股案遭判刑1年,且必須完成2,196多小時的社會勞動,卻被發現勾串時任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造假紀錄在9個月內就完成所有時數。 檢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翁茂鍾有期徒刑2年2月;楊博賢則處1年10月,緩刑4年,並自判決確定起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