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18:21 臺北時間串通警造假2千多小時勞役 佳和集團前董座翁茂鍾遭判2年2月時事佳和集團前董座翁茂鍾,因造假2,000多小時勞役,遭判2年2個月。(中央社提供)發布時間:2021.09.07 18:21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文 謝文哲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判決警察翁茂鍾造假捲入重大司法醜聞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遭判刑1年,卻串通員警造假簽到,未實質易服勞動而被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7日)一審宣判,翁茂鍾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本因炒股案遭判刑1年,且必須完成2,196多小時的社會勞動,卻被發現勾串時任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造假紀錄在9個月內就完成所有時數。檢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翁茂鍾有期徒刑2年2月;楊博賢則處1年10月,緩刑4年,並自判決確定起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50萬元。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翁茂鍾易服案造假認罪獲交保 南檢抗告要他發監卻卡在高院懲戒法院遭疑偏袒老長官石木欽 監察院聲請合議庭迴避石木欽案懲戒法院首開庭 翁茂鍾將作證【全文】亡夫親植鐵樹開花透希望 諸慶恩遺孀親筆信求平反【翁茂鍾起訴1】翁茂鍾假服社會勞動遭起訴 11官警集體放水認罪緩起訴【翁茂鍾起訴2】健保卡10次就醫紀錄露餡 檢另案追幕後大咖共犯【翁茂鍾起訴3】翁茂鍾移審後續押 時任副所長10萬元交保【銀行員之死】高院為遵循法律 不還冤死的諸慶恩清白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加入訂閱會員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