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造假後,將他聲押獲准收押在台南看守所,並向院方聲請撤銷他的易服社會勞動案,要求改讓翁入監服刑一年,不過,翁不服,今年6月間向高院聲明異議,至今已超過2個月仍未准駁。
由於全案在2011年發生,雖然翁認罪造假,但檢方若貿然將他直接抓去發監,恐怕有刑法行刑權的爭議,因此,南檢再三研究,為了確保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才向院方聲請撤銷易服案,偏偏裁定遲未下來,讓全案再掀波瀾。
翁茂鍾堪稱奇人,他在司法圈的好朋友實在太多,跟他一起吃吃喝喝、打球、收襯衫或逢年過節收禮的法官或檢察官的人數,多到一整排阿兵哥排排站,同時伸出雙手的手指都數不完,法院至今卻未裁定准駁,讓他可以交保在外趴趴走,全案最大咖主角石木欽就曾任高院院長,可說權傾一時。
回到翁茂鍾炒股案,他當初免囚過程可說充滿各種神奇巧合,從法院審理到警方執行,過程疑雲重重。先是他炒股案由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按理屬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而以先前遭查扣的27本筆記內容顯示,翁的司法界好友大多集中在台灣高等法院,如果由台中地院審理,上訴後案子會到台中高分院,對翁比較不利,結果台中地院收案後,便神奇地將案件移轉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地院一審判翁1年1個月刑期,因為沒有緩刑,《刑法》規定判刑1年以上必須入獄,翁上訴到二審,神奇的巧合又發生了,承審翁炒股案的法官之一,正是2002年翁茂鍾追殺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定存單案中,將諸由一審無罪改判有罪的高院承審法官,難道諸慶恩沒有含冤而死嗎?
誇張的是,翁茂鍾執行完後就再也未見其他申請,亦即此制度從2009年9月1日開始運作至今,翁茂鍾是唯一一例,可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再加上翁的怡華公司位於台南官田工業區內,離官田分駐所僅6分鐘車程,為他量身打造的企圖也太過明顯。
其實法院真的很忙,翁茂鍾的案子一定也很難,疫情三級警戒,法院不開庭也沒閒著,關在辦公室看卷傷神傷眼也好費力,偏偏翁茂鍾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搞得皇后貞操都沒了,背後又牽扯了司法圈好多門生故吏所衍生的徒子徒孫。
司法判贏判輸本來就是零和遊戲,就算喬和解,也是會有人覺得不甘心,司改想要成功真的不容易,其實老百姓要的很簡單,就是追求司法的公平正義及效率,若是光憑砸大錢行銷司法,或力推國民法官新制度想甩鍋是人民判的,恐怕只會本末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