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21日)召開「毒品防制會報第30次會議」,針對高檢署「高雄醫大毒品檢驗事件檢討與策進作為」報告,蘇貞昌表示,此事件發生的問題在於機制不足所生缺失,政府應檢討方法並建立新興毒品檢驗完善機制,才能有所改進。感謝民間檢驗機構願意協助政府檢驗新興毒品,民間機構若在檢驗程序上需取得標準品、器材及相關資源等,中央應大力輔導協助並提供相關資源。
蘇貞昌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督導整合衛福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建立新興毒品檢驗的完善機制,包括檢驗的單位應符合相關標準作業程序(SOP)後始可進行檢驗工作、檢驗後政府的查核機制、提供參與檢驗單位應有的配備及相關標準品等,並給予足夠經費,民間才願意協助政府共同推動,同時亦須不斷複驗、定期與不定期查核,若查核發現出錯,也應立即通報,並檢視是否有其他類似錯誤。
蘇貞昌表示,這次高檢署、法醫研究所及高雄醫大雖能迅速清查出錯的原因,但事發當時並未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顯見該機制尚有不足之處,政府需接受錯誤,並依下列面向檢討改善。首先,國家機制要藉此檢討改進,包括實驗室應建立何種標準、應提供實驗室何種所需量能、標準品及檢驗儀器等,中央須盡量提供相關資源,並使其能獲得利潤,確保民間實驗室承接毒品檢驗案件時,都能做得好、做得準、做得快,以有效防毒。
蘇貞昌接著表示,法醫研究所也需要適時檢核,並精進相關檢驗機關的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尤其新興毒品不斷變化,應教育其因應各種情況,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檢驗儀器該汰換就要換,須加強檢驗能量。此外,政府應建立發生異狀時的通報機制。為避免未來再發生此類失誤,應補足檢驗人力並增加相關教育訓練,檢討檢驗流程,加強檢驗能量。至於受此次檢驗事件影響的個案,應儘速給予當事人補救,而政府機關也應相互建立快速通報機制,並加強修法。
蘇貞昌強調,犯錯是可貴的檢討時機,請各主責機關能從中檢討、改進,並參考外部委員意見,思考如何從錯誤中變得更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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