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分局指出,昨(9日)下午3時,張姓民眾到長安派出所報案稱,原本他到新市街上一家雜糧行要購買雞蛋,沒想到店員竟要求他必須先購買店內其他商品,且消費金額達到200元才可以購買店內的雞蛋,引起民眾很不滿,當場跟店員理論,質疑店家強買強賣,立刻打110報案,警方立刻派人到現場處理。
北投分局表示,長安所警員到現場了解狀況,當下張姓報案民眾已經離去,不過詢問店家人員是否與顧客有發生消費糾紛,店家解釋當時消費過程,有民眾要買雞蛋,業者告訴對方要買雞蛋,必須先購買店內商品滿200元後才能買蛋,稱這是促銷商品的模式。
北投分局表示,後張姓民眾到長安所提告該店家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3款「強迫買賣」行為,違反者可處3日拘留或1.2萬元以下罰緩,長安所警員製作完筆錄,日內將傳喚業者到案說明。警方呼籲商家不要利用「蛋荒」推出必須購買其他商品等會引起消費者誤會的銷售手法,若商家有聯合哄抬物價行為,將會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