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去年被內部投訴,被金管會停職後,仍插手新光金業務,包括邀高層主管開會,指揮信用卡業務、土地開發案等,金管會今天對新光金開罰,銀行局長莊琇媛指出,吳東進去年10、11月時,召集四場會議,討論新光金業務經營和資源運用,包括新光金、新壽、新光銀行、元富證券董座、總經理都在場。
莊琇媛說,新光金違反公司治理原則,導致新光金健全經營有疑慮,許澎未善盡督導責任,依《金控法》停職許澎3個月。面對許澎被停職,新光金指出,將依規由代理董事長執行相關職責,對新光金營運無重大影響。新光金內部評估,可能會由吳東進次女、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或是大股東洪文棟家族推派的新壽副董事長邱德成暫代。
除了新光金遭開罰,新光金主要子公司新壽也遭罰,金管會保險局調查發現,新壽不動產部和企劃部依吳東進指示召開相關會議,由吳東進祕書直接通知許澎、潘柏錚等專業經理人與會,未落實利益迴避。
保險局因此對新壽開罰300萬元,同時對潘柏錚減薪30%、三個月。此外,新壽三年內也不得新增和新光傑仕堡健身、新禧悅、昕新健康管理顧問、銀廚、傑仕堡商旅、瑞新興業等6家公司,以及和吳東進有投資、具重大影響的相關事業交易。
對金管會對許澎、潘柏錚和新壽開罰,新光金內部有不平聲浪,直批犯錯的是吳東進,卻是專業經理人扛責,懲罰明顯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