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又爆出茶壺內風暴。本刊日前接獲新壽內部爆料,從新壽轉職新光銀行副董事長的李紀珠,去年底仍任職新壽副董時,被新壽紀律委員會懲處,因此停薪罰俸10個月、約600萬元,加上發放的1,200萬元獎金給李紀珠。
新壽董事會去年10月就決議,向李紀珠追討此1,800萬元。爆料者說,「新壽追討1年多,李紀珠不僅不理,還屢次爭取赴新壽董事會報告,希望翻盤,無視董事會的決議。」
這件懲處案源由是去年9月中,金管會保險局金檢發現,新壽在投資決策、風控、資產配置有7大疏失,並對新壽提出3大改善要求,其中一項就是究責相關成員。當時,李紀珠已在新壽擔任董事和副董事長超過3年。
去年10月中,新壽因此召開紀律委員會、董事會,通過對資負會16名成員的懲除案,包含吳東進、李紀珠、新光金董事長許澎、新壽前總經裡蔡雄繼、新壽副總、吳東進長女吳欣盈等,都被依涉案情節輕重,遭受不同懲處。
「這個懲處案是由審計委員會3名獨董郭佳瑋、許永明、羅嘉希討論、通過。除李紀珠被減薪罰俸10個月外,當時董事長吳東進停職3年、投資長袁宏隆去職,總經理蔡雄繼被停職、罰俸1年,董事許澎、副總經理許順鋆被罰俸3到6個月不等,副總經理吳欣盈也被記警告。」知情人士透露。
上週五(26日),李紀珠對本刊喊冤,澄清她雖是新壽資負會成員,但並未參與投審會,「相關成員雖要共同分擔責任,但精算並非我的專業,這次懲處案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先前就曾提書面申訴,但一直沒有結果;至於獎金追回案,我是第一次聽說,一般都會照比例分配,12月中的董事會我會一併申訴。」
眼見新壽對李紀珠懲處案延宕1年遲未執行,又再度讓新壽的公司治理失靈問題浮上檯面,恐怕讓這幾年格外重視公司治理的金管會相當頭大。針對追討李紀珠罰俸和獎金案,新光金和新壽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