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認定,依據扁家帳房陳鎮慧等人證詞,扁家的國內現金原本均放置在國泰世華保險室,最高金額曾達13億元,大多數來自金控及國內大企業、財團,扁家視為政治獻金,但檢察官認為部分是賄款,部分現金的確用於選舉,2006年6月間剩下約8億元,其中6,000萬元扁家用來買寶徠豪宅,當時因檢察官已發動對扁家調查,扁家於是開始計劃將最後的7.4億元從國泰世華保險室搬走。
特偵組筆錄顯示,國泰金副董蔡鎮宇供稱,2006年6月間,陳水扁於總統府或官邸內向他說,因總統府「人手不足」,希望他能幫忙將保險室內物品領出,扁並親手將保險室鑰匙交給蔡鎮宇,但蔡拿了鑰匙後想了一晚,認為涉及違法,隔天就透過扁幕僚將鑰匙交回,並要求轉達扁「總統要我做的事我做不到」。後來這7.4億元現金,由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及扁妻舅吳景茂將這些現金搬到元大花園廣場豪宅保險室,其中有部份則轉匯海外。
至於海外的,則是被稱之為「海角7億」的2,108萬美金,這筆錢與搬到元大花園廣場的7.4億元不相關,依據艾格蒙等洗錢防制組織提供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的情資,這2,108萬美金是吳淑珍以胞兄吳景茂名義,多年來以個人及澤西島成立信託公司,在南非標準銀行新加坡分行的開帳戶,從台灣經新加坡層層轉匯至瑞士,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帳戶以BOUCHON公司名義收款,另還有在一個帳戶在瑞士蘇黎世蘇格蘭皇家銀行以GALAHAD公司名美收款。
2006年5月扁女婿趙建銘遭收押後,黃睿靚的這2家公司匯款1,000萬美金給陳致中,遭艾格蒙洗錢防制組織盯上,陳致中對瑞士解釋是自己結婚時收的款項、他的妻子黃睿靚卻說是父親海外經商收益。
2006年12月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庭,吳淑珍出庭昏倒送醫,特偵組認定陳致中當天飛日本成田機場轉赴瑞士,再請瑞士的銀行理專替黃睿靚開海外銀行帳戶調動資金,扁家資金遭艾格蒙洗錢防制組織盯上,加上陳致中夫婦對同一筆錢卻有2個解釋,瑞士聯邦檢察官認為涉洗錢,海角7億被瑞士檢察官凍結,也為日後特偵組偵辦扁家一連串弊案揭開序幕,陳致中在法庭上,除了強調沒涉洗錢,也澄清當時從日本是轉赴美國處理留學的事並不是為了銀行開戶。
高院近來針對國務機要費及「海角7億」洗錢案密集開庭,陳水扁高調開記者會大喊清白,卻對遭控主導洗錢20億元,以人頭匯往海外藏錢的往事絕口不提,對爭取司法解套,是否可能弄巧成拙,被認為病情已痊癒而得回到法庭受審?陳致中的說法能否獲法官認定而判無罪?很快會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