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論告時,指控徐永明犯行包括:2019年12月18日,徐永明出面借用立法院會議室,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後來徐永明與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等人以立委職權,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公聽會,此外,吳世昌、郭克銘等人居中聯繫,構成期約行賄及收賄要件。
檢方更指控,涉案立委名義上辦公聽會,卻假公濟私向原本不願出席的經濟部官員施壓,暗指徐永明等立委是「掛羊頭賣狗肉」。
不過,徐永明表示,他在公聽會上台發言是針對《礦業法》,與經濟部商業司負責的SOGO經營權爭議無關。至於郭克銘2019年12月2日安排李跟他在國會辦公室見面是非常奇怪的會面,他當時即告訴李恆隆,SOGO經營權爭議屬於個案,他無法幫忙,他還強調在這個案子裡,他是唯一沒拿錢的立委,「對方送錢來,我還拒絕!」
徐永明也辯稱,他只幫東吳大學借用立法院紅樓的會議室當作公聽會,這是很平常的選民服務,他也從未打電話給經濟部施壓。至於當天擔任主持人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至法院作證稱,公聽會是郭克明為天義公司聯繫他進行產學合作,徐永明只借場地,他考量徐永明將卸任立委,回任東吳教職,才讓徐永明列席參加,至於法院是否採信,備受各界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