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交錢地點也是變來變去,徐永明當時說法有如鬼打牆,一下子說與林佳龍、廖紫岑在北市大倉久和飯店的餐廳碰面,後來又改口說在老爺酒店日式料理店,搞得專案小組一頭霧水。儘管如此,檢方第一時間仍採信徐的說詞,並未查扣該筆款項,連聲押時也僅提到「期約金額不明政治獻金」。
隔了幾天之後,檢方才傳訊林佳龍及廖紫岑作證,2人的說法和徐永明已趨一致,林佳龍說當天餐敘他有到場,知道徐永明要借錢,但他只待20分鐘就離開,廖紫岑也證實這點,說她是在林佳龍離開後才把300萬元現金交給徐永明。
廖紫岑進一步說明,她與徐本來就認識,因為時力缺錢,2019年11月她在五星級飯店把300萬元借給徐永明應急,為了證明所言不虛,她還出示存摺證明曾提款200萬元,不足的100萬元,是湊家裡的現金才放進提袋一併轉交給徐。
至於該筆款項用途為何?徐永明解釋,2020年2月時力黨部薪資短缺100多萬元,他從家中保險箱拿出向廖借來的錢,其中100萬元給助理存入黨部的帳戶發薪,同月中旬,黨部收到選舉的5,000萬元政黨補助款後,助理又從黨部拿了100萬元現金還他,他把錢又放回家中保險箱,至於廖紫岑為何不用匯款方式借他錢?徐則供稱可能是廖擔心身分曝光。
不過,同樣捲入SOGO案遭搜索的立委趙正宇對此很不服氣,說他當初被檢調從住家搜出裝有現鈔920萬元的紙袋,後來查無涉貪證據獲不起訴,卻因其中的170萬元被認定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遭起訴,他認為,家中現鈔都被查扣了,徐永明保險箱的300萬元怎麼沒扣?對於檢調辦案標準頗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