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10年的抗議,美國反對墮胎者終於看到他們的訴求得以實現。美國最高法院甫於6月24日作出裁決,推翻了近50年前(1973年)關於女性墮胎合憲權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定女性墮胎並非憲法賦予的權利。反對墮胎者讚揚這歷史性的判決「對未出生的孩子及其母親來說具有重大意義」,但自由派的支持者卻感到震驚並批評該判決是對婦女的懲罰。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在判決後立刻呼籲進行抵制。他說:「最高法院不僅推翻了近50年的先例,而且還將任何人本都可以做出的自主決定,讓渡給政客和理論者去異想天開,此舉侵犯了數百萬美國人的基本自由。」共和黨員和主教們的反應則截然不同,他們說:「我們歡迎這一歷史性決定,它將挽救無數無辜的生命。」
更有人擔心這只是開端。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說這對女性來說是一記耳光,她甚至提出警告,認為此判決僅僅是個開始,「共和黨政客現在正計畫立法禁止全國墮胎。在共和黨統治的州,他們想逮捕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生,他們想懲罰和控制女性。」她呼籲今年11月的國會選舉時,婦女們要在選票上反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一些批評者擔心,按照本判決的邏輯,共和黨將挑戰其他最高法院的裁決,例如2015年關於承認同性婚姻的裁決。有人宣稱「今天是我們國家有史以來最黑暗的日子之一」,甚至認為美國婦女墮胎的基本權利被川普的法官「偷走」。
根據蓋洛普研究所(Gallup Institute)的數據,自70年代以來,支持墮胎權的人一直居多數。如今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大法官投票結果,顯然保守派大法官占上風,且與多數民意相反。相較之下,我國大法官從同性婚姻合法化到廢除通姦罪等敏感議題,似乎一路開綠燈,絕大多數大法官都以自由人權捍衛者自居,保守派的意見幾不可聞。相較於美國,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