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鳳山警分局表示,當時李男見被害人獨自坐在店內,上前搭訕對方未獲置理,他居然惱羞成怒,直接強扯女子衣褲並指侵得逞,女子當場尖叫、掙扎,超商店員見狀迅速報案,但李男趁機脫逃,警方先帶女子赴醫院驗傷,並追查李男行蹤。
結果3小時後,李男再度回到超商偷飲料、口香糖,立刻被機警的店員認出,再度報警。警方出動逮捕李男,他竟不服盤查、揮拳攻擊、逃跑,導致員警挫傷,警方立即將他壓制在地,並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他帶回分局偵訊,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
李男被逮後拒不配合警方偵訊,但警方仍依相關事證,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於6日上午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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